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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厦门法院打防并重强化毒品犯罪综合治理(2)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采集侠 人气: 发布时间:2020-06-29
摘要:面对严峻的毒品犯罪形势,厦门市两级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依法严惩各类毒品犯罪。由于新冠疫情的影响,刑事案件审判一度几乎停滞。面对打击毒品犯罪的不利局面,厦门市两级法院攻坚克难,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

  面对严峻的毒品犯罪形势,厦门市两级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依法严惩各类毒品犯罪。由于新冠疫情的影响,刑事案件审判一度几乎停滞。面对打击毒品犯罪的不利局面,厦门市两级法院攻坚克难,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执法办案,充分利用视频法庭等科技手段,努力创造条件妥善有序地安排好毒品案件的审判,持续保持法律震慑。疫情以来,全市两级法院新收毒品案件130件,审结97件,结收比高达74.6%。厦门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李志远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谈了该院下一阶段依法打击毒品犯罪的工作部署。

  首先,严打毒品犯罪,增强法律震慑力。针对当前禁毒斗争的严峻复杂形势,厦门法院将继续发挥审判职能,加大对源头性毒品犯罪的打击力度,对罪行极其严重的被告人坚决依法重判。加大对毒品犯罪分子财产刑的处罚力度,形成主刑与附加刑双重打击合力。对于外籍被告人实施毒品犯罪,严格平等适用中国刑法,通过个案审理宣传报道中国政府严厉打击毒品犯罪的刑事政策,保持对外籍人员入境实施毒品犯罪的高压态势,强化法律威慑。

  其次,强化部门协作,筑牢禁毒防线。针对入境犯罪多发现象,厦门法院将继续加强信息收集研判,加强与有关执法机构协作,协助边检、海关等有关部门及时了解、掌握犯罪分子常见犯罪手法,强化查验力度、手段和监管水平。推进跨区域合作,加强情报分享,提升跨国毒品犯罪的打击效果。针对利用互联网、快递等新犯罪手法,建议有关监管机构加大对网店的审查力度,加强对网络的监督管理,规范网购流程,严厉打击网上毒品交易;加强邮寄物品的监督检查,阻断毒品运送、交易渠道,强化毒品流通环节综合治理。

  再次,加强院校合作,夯实禁毒群众基础。打赢禁毒人民战争,重在宣传预防,除继续加强社区宣传外,下一部将着重突出宣传重点。针对近年来在校学生参与毒品犯罪增多的新态势,要加强与高职院校的联系,紧紧围绕在校学生群体毒品犯罪多发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教育工作,组织法院干警进校园、进社区,开展法制宣讲;通过小视频、以案说法等适合青年学生群体的形式开展禁毒、反毒宣传,组织高职院校学生参加法院开展的司法公开活动,观摩毒品犯罪宣判和执行,提高在校学生对毒品危害性的认识。

  ■司法观察

  透视涉毒犯罪的新态势新特点

  俗话说“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为逃避司法机关的打击,涉毒犯罪形式在高科技、新技术的掩盖下更具隐蔽性和迷惑性,从厦门中院近年来审理的这些案件中可以看出,此类案件呈现以下特点:

  犯罪网络化特征日益凸显

  2019年6月以来,厦门中院审结的一审毒品案件中,有5件是利用网络实施犯罪,占结案数的45.5%。在这些案件中,犯罪分子慑于执法机关打击手段的不断严密,改变以往身体携毒、运输工具带毒的传统犯罪方式,利用微信、QQ等即时通讯工具与买家接洽、商谈,使用微信、支付宝收取货款,再利用快递物流渠道邮寄毒品或样品,比以往贩卖毒品实现了更加彻底的“人货分离”。还有的犯罪分子利用闲鱼、淘宝等互联网交易平台,以售卖保健品、药品的名义贩卖新型毒品。毒品犯罪手段进一步隐蔽化、多样化,加大了打击难度。

  大宗毒品交易更加突出

  一直以来,司法机关始终对毒品犯罪保持高压严打态势,但是一些犯罪分子为获取巨额非法利益,仍然铤而走险,不惜以身犯险。近期厦门中院受理的一起7人贩卖毒品案,涉案毒品甲基苯丙胺(冰毒)高达359公斤,犯罪数量之大为近年罕见。2019年6月以来,厦门中院受理的毒品案件中有7件涉案毒品数量超过4公斤,占同期毒品案件数的30%,上述事实反映出当前毒品犯罪仍然十分猖獗,犯罪气焰仍然十分嚣张。

  新型毒品层出不穷

  厦门中院在以往审理的案件中,发现了麦角酸二乙胺(俗称“邮票”)、氟硝西泮(俗称“蓝精灵”)等新类型毒品,近一年度又出现了具有催眠作用的唑吡坦、三唑仑(如睡眠导入剂),起兴奋作用的甲氧基色胺(俗称G点液犀牛或G点液鹿)等新型毒品。上述新型毒品多属精神药品管制范围,往往披着“药品”的外衣,致使公众对它们的危害性认识不足而产生轻怠心理,多数犯罪分子正是利用这一漏洞通过海外代购等渠道走私入境进行贩卖,无知群众一旦成瘾可能对自身、家庭造成严重影响。

  在校学生毒品犯罪增多

  2019年6月以来厦门中院审结的一审毒品案件中有3起案件涉及校园学生,各区法院审理的案件中,在校生实施毒品犯罪亦占有一定比例。这些案件涉案人员主要是大学生,有的系因心理空虚、追求所谓的“时尚”,加之对大麻(大麻油)、三唑仑等毒品认识不足而吸食贩卖;有的系因爱慕虚荣,家庭经济条件无法满足个人不正常的物质追求,为获取非法利益,通过兼职、代购贩卖国家管制药品走上犯罪道路。

  涉外毒品犯罪现新特点

  2019年6月至2020年5月,厦门中院共计审结外国人实施毒品犯罪4件8人,涉案被告人均系越南籍,被告人国籍较以往发生较大变化。犯罪手段多为从边境地区,以体内藏毒等方式携带毒品入境进行贩卖。其中一起5人贩卖毒品案件中,2名犯罪分子年逾70并身患多种疾病,1名为怀孕妇女,给案件侦办及审判执行带来新的挑战。(记者 安海涛 杨陆平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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