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首部渡运管理办法出台 为渡运保驾护航 24日上午,福建省颁布了由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和福建海事局共同起草的《福建省渡运管理办法》。据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李擎介绍,该办法为福建首部渡运管理地方规章,并将于2020年8月1日起正式生效。
华广网6月24日讯(记者 吕博航)24日上午,福建省颁布了由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和福建海事局共同起草的《福建省渡运管理办法》。据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李擎介绍,该办法为福建首部渡运管理地方规章,并将于2020年8月1日起正式生效。 福建省河流岛屿较多,纵横交错,现有渡口301道,陆岛交通码头267个,渡船301艘,年近有1080万人次的客渡运量和27万辆次的车渡运量,所以对渡运安全管理和服务水平本身就有较高的要求,而此次该办法颁布将对福建渡运渡船标准化、船员适任化、渡口规范化、运营企业化、管理法制化等方面提出具体标准,对提升新时期福建渡运综合治理能力和具有重大帮助。 工作人员检查客渡船救生器材,保障群众安全便捷出行 据了解,此次颁布的《办法》共有7章、49条,其中一个很大的亮点就是明确了“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渡运安全管理原则,厘清了各级政府的属地管理责任,突出了客渡运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定了交通、海事等单位的部门管理责任,同时针对《办法》相关规定还设定了专门罚则,有利于形成渡运安全管理合力,真正从根本上解决长期悬而未解的责任“空档”和监管“盲区”。 海事执法船艇在厦门鼓浪屿水域巡查 此外,该《办法》还对各种渡运违法违规行为设置了明确罚则。针对涉及渡口渡船更新改造、非法载客、恶劣天气限禁航、责任单位履职不到位等影响渡运安全的重要事宜,设置了六条法律责任条款,从而确保了各项规定能够落地闭环。 据李擎副厅长介绍,《办法》的出台将弥补福建渡运管理地方法规的空白,标志着福建省依法治渡、依法兴渡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同时也会为推动福建渡运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提供重要的法制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