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2016年12月锁定犯罪嫌疑人后,宁德、福安两级检察院立即派员介入侦查,引导侦查机关收集证据,并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周某、王某、宋某作案手段特别残忍,后果特别严重,虽已过二十年追诉期限,但社会危害性和影响依然存在,不追诉会严重影响社会稳定。同时层报福建省检察院。2017年3月,福安市检察院以涉嫌抢劫罪依法对三名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之后福安、宁德两级检察院以核准追诉程序报福建省检察院。 2017年3月,福建省检察院检委会研究同意进行追诉,并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同年5月27日,最高检依法决定对三名犯罪嫌疑人予以核准追诉。 宁德市检察机关根据最高检核准追诉此案的决定,进一步加强对公安机关侦查取证工作的跟踪监督,已经完成了对该案的审查起诉,以三人涉嫌抢劫罪向宁德市中级法院提起公诉。法院于2018年3月28日开庭审理了此案。关于此案进展情况,本刊也将持续关注。(文中吴丽丽、连福林及其家属均为化名) (原题为《 26年前杀人后,他们做每件事都不顺利“仿佛一直在接受报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