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刻汲取欣佳酒店“37”坍塌事故血的教训,举一反三全力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根据省委、省政府部署,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方案,明确3月20日起在全省开展房屋结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
二是全面摸底排查 (4月30日前) 各地要坚持属地管理原则,采取“业主自查,乡镇(街道)排查,县(市、区)复核,设区市指导监督”的方式,全面开展摸底排查。其中,业主自查由村(居)组织,逐一排查到位,逐一梳理问题;要与2019年全省房屋安全信息管理系统中建档的房屋逐一进行比对核实,不落一栋、不落一户,做到应查尽查(全省房屋安全信息管理系统已向市、县、乡镇开放端口);要重点核查无资质设计施工、擅自加层、改变使用功能、用于生产经营或出租的房屋,以及已排查出安全隐患但未整治到位的房屋。
三是依法依规清理整治 (5月31日前) 各地对排查发现问题的房屋,要逐一形成问题清单,逐一明确整治方案,该鉴定的立即鉴定,该加固的立即加固,该停用的坚决停用,该停业的坚决停业,该拆除的坚决拆除,彻底整治消除隐患。对重大隐患要先查先治,实行清单管理、对账销号。 对无资质设计、无资质施工的钢结构房屋,擅自加层或改变承重结构的房屋,以及用于生产经营、出租的房屋,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要第一时间清人、停用、封房,第一时间消除安全隐患。县(市、区)政府要将排查结果向社会公布,告知不得用于生产经营或出租。对未按要求清人、停用、封房的,各地要按照《行政强制法》等法律法规,依法采取停止供水、供电、供气服务等措施,依法强制执行;公安、消防、卫健、文化、体育、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依法收回各类证照等,已办理或补办的各种审批、登记手续依法撤销。对以暴力、威胁、恐吓等方式干扰排查整治行动涉嫌违法犯罪的,公安机关要依法严肃查处;房屋业主和使用人涉嫌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是全面复核考评 (6月30日前) 各市、县(区)政府要规范复核考评程序,组织足够的专业力量,对开展鉴定、加固补强或拆除的房屋,逐一进行现场复核考评,严格整治销号、闭环管理,并将整治信息及时录入信息系统,对整治措施落实不到位的要督促进一步整治到位。要制定考评指标清单和考评标准,明确考评要求,落实考评责任,确保整治到位,消除安全隐患。 建立联席会议机制,派出指导服务组 方案明确,本次专项行动将建立厅际联席会议机制,定期协调推进百日攻坚各项工作,省级组建6个指导服务组分别派驻“九市一区”,加强排查整治落实情况抽查,全程跟踪督促。实施房屋安全网格化管理,当地党委政府承担属地责任,职能部门承担监管责任、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承担主体责任,按照职责分工督促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各项工作,依法依规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确保不折不扣整治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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