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在用幻灯片的形式向顾客推销该公司的产品,宣传的内容为“全球最佳健康生活伴侣—喜来健,喜来健居然对我的肺癌有效……等有大量利用患者名义作宣传”,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六条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规定,2019年3月,建瓯市市场监管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人民币10000元。 案件14:福鼎市点头御品阁白茶批发店发布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在阿里巴巴网络交易平台上售卖自家白茶产品时,发布虚构编造生产者信息和无公害农产品信息,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规定,2019年7月,福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人民币36864元。 案件15:泰宁县卫计局水西社区医养结合卫生服务站发布违法药品广告案 当事人经营场所宣传板上印有亚宝消肿止痛贴“主治 小儿腹泻 小儿咳嗽 小儿发烧 小儿遗尿 …… 风湿病 颈椎腰椎增生症”的功效”,但当事人无法证实该药品具有上述功效,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六十条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规定,2019年3月,泰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人民币30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