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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不及时且不当 纳川股份收福建证监局警示函(2)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采集侠 人气: 发布时间:2019-12-12
摘要:2017年8月24日,纳川股份称其与相关单位组成的项目公司中标“云南剑川县澜沧江上游剑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PPP)项目”(以下简称剑川项目),总投资约15.38亿元(占纳川股份2016年经审计净资产的96.88%)。

  2017年8月24日,纳川股份称其与相关单位组成的项目公司中标“云南剑川县澜沧江上游剑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PPP)项目”(以下简称剑川项目),总投资约15.38亿元(占纳川股份2016年经审计净资产的96.88%)。

  福建证监局称:“2019年4月20日,项目公司各方签订了相关《补充协议》,你公司在项目公司中的股权比例由79.98%调减至1%,但你公司直至2019年5月10日才公告披露该重大事件进展,信息披露不及时。”

  2019年5月20日,纳川股份披露剑川项目的股权比例由79.98%调减至1%的原因是:“云南省PPP项目督察组提出本项目整改要求,同时因金融市场环境发生了较大变化,公司融资出现较大困难,导致项目推进缓慢。”

  按照当时签署的《项目合同》的约定,剑川项目的合作期限为25年,其中:一期建设期2年,运营期23年,合计25年;二期建设期1年,运营期22年,合计23年。

  然而,中标之后剑川项目却推进得非常缓慢。在2017年年报中,纳川股份称截至2017年12月31日,剑川项目正处于开工建设的前期阶段。在2018年年报中,纳川股份披露剑川项目累计完成金额1464.81万元,正处在建设期阶段。纳川股份并未在上述年报中解释项目推进缓慢的原因。

  信披不当

  福建证监局称,纳川股份在2019年1月31日(业绩预告)、2019年2月28日(业绩快报)和2019年4月17日(业绩快报修正公告)先后发布了三次关于2018年度净利润(即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数据,三次的结果分别是“500万元至1500万元”、“523.06万元”和“-4.43亿元”。

  很明显,业绩数据相差不小。

  而最终纳川股份2018年经审计的净利润为-3.97亿元。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纳川股份的资金紧张导致剑川项目股权调减和净利润大幅亏损,都与其参股公司泉州市启源纳川新能源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启源纳川)的一宗股权并购案有关。

  2017年7月,纳川股份同其他出资人共同成立了启源纳川,纳川股份实际出资2亿元,持有启源纳川45.35%的股权。

  2017年9月,启源纳川以支付现金约18.64亿元的方式获得了星恒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恒电源)61.59%的股权。

  值得注意的是,只有4.41亿元注册资本的启源纳川为了并购星恒电源,向中融信托借款约17.78亿元,并由纳川股份提供担保。据纳川股份披露,这笔融资在2018年产生的财务费用约为1.95亿元。

  然而,星恒电源的业绩在2018年出现下滑,其2018年的业绩承诺完成率仅为66%。

  无奈之下,2018年启源纳川对星恒电源的投资计提了商誉减值损失约6亿元,又向中融信托支付利息1.95亿元,由此导致启源纳川2018年归母净利润巨亏近7亿元。因此,纳川股份对启源纳川这笔长期股权投资按权益法核算确认投资损失约3.18亿元。

责任编辑:采集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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