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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贵药如何开出优惠价?新一轮医保药品准入谈判结果公布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采集侠 人气: 发布时间:2019-12-03
摘要:近日,国家医保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关于将2019年谈判药品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乙类范围的通知》,正式公布谈判药品准

  ●患者个人自付比例可降至原来20%以下

  此次谈判以量换价推动药费大幅下降,多个全球知名的名贵药开出了优惠价,多数进口药品给出全球最低价。据初步估算,新增的70个药品如按50%的实际报销比例计算,患者个人自付比例将降至原来的20%以下,个别药品的自付比例将降至原来的5%。续约药品患者个人自付比例也将同步下降。

  新型能口服的丙肝治疗药物此次也经谈判进入医保。中国科学院院士、国家感染病临床研究中心主任王福生介绍,该药物临床治愈率达近100%,但费用较高,一个疗程费用在3万—7万元。“通过国家医保谈判,拿到了全球少见的低价,解决了原来药品价格高的问题,同时国家承担大部分费用,解决我国近千万患者承担不起医疗费用的问题,大大减轻了患者的经济负担。”

  谈判组成员、福建省药械联合采购中心负责人林崧介绍,对6个丙肝用药引入竞争性谈判的方式。“与以往不同,这种谈判方式需要对企业申报的数据做出准确的分析判断,还要换算比对数据,做出结果判定。”通过竞争性谈判,企业报价大幅下降,达到了预期目标。

  国家医保局还引入价格保密的做法,对部分药品的成交价格承诺官方不对社会公开。“明年目录落地后,广大群众会有切身感受。”熊先军说。

  ●新版医保目录将于明年1月1日实施

  通知要求,谈判准入药品与常规准入药品拟于2020年1月1日起同步实施。谈判成功的药品将采用全国统一的支付标准。支付标准包括了基金和参保人员共同支付的全部费用,基金和参保人员分担比例由各统筹地区确定。协议有效期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有效期满后按照医保有关规定调整支付标准。

  有效期内,如有同通用名药物(仿制药)上市,医保部门将根据仿制药价格水平调整该药品的支付标准,也可将该通用名纳入集中采购范围。如出现国家重大政策调整或药品市场实际价格明显低于现行支付标准的,国家医保局将与企业协商重新制定支付标准并另行通知。

  此次谈判中有4个续约药品未谈判成功,是否会对患者用药造成影响?熊先军说,不会对患者用药的延续性和可及性造成影响,目录内基本都有类似或疗效更好的药物可供替代。“对短期内仍确需使用原药品的患者,从制度上考虑给予较短的过渡期,确保患者始终有药可用。”

  我国医保目录采用动态调整机制,因此对于尚未纳入目录或本次谈判不成功未能准入的品种,符合条件的将有机会再次纳入谈判范围。对目录内不符合条件的药品,也将按程序评审后调出目录。相关政策文件正在制定中,争取早日实现目录每年动态调整。

  本报记者 李红梅

  制图:边纪红(新华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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