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申请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承接过一项处理规模达到600吨/天及以上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处理厂项目业绩。(所提供的业绩须包含运营内容,项目业绩包含BOO、BOT、PPP、DBOT等运作模式,但不含BT模式,若为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其中一方满足); 注:申请人或申请人的全资子公司或申请人的绝对控股子公司(股权比例超过50%)的业绩均予以认定,业绩是其全资子公司或申请人的绝对控股子公司的,还需要提供相关股权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业绩不予认定。若全资或控股下属公司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企业的,则需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可查询的隶属情况查询页面打印件(含认缴注册资本数额页面打印件);若全资或控股下属公司为香港地区注册的企业可提供“香港公司注册处”上可查询的企业注册情况(须体现出资人股权关系)查询页面打印件和《商业登记证》、《公司注册证书》;若全资或控股下属公司为其他境外地区注册的企业,须出具该企业在当地合法注册的法律文书(须体现出资人股权关系),注册文件应经该地区的公证机构公证后,经司法部指定的认证机构核证(投标人须随附企业注册文件中文译本); (6)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列入名单的,投标无效。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均须注明网址,查询日期需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一个月内)(若为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 (7)投标申请人需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针对投标申请人行贿犯罪的裁判文书的查询结果,并出具无行贿犯罪的书面承诺函(若为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 (8)项目接受相关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但联合体成员数(含牵头人)不超过3家,联合体中任意一方出资比例不得为0,其中牵头方出资比例超过联合体成员全部出资的50%以上(不含50%)。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招标人将依法组建资格审查委员会,根据本《资格预审文件》中所规定的资格预审评审标准和办法,对各投标申请人按时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审查,并确定投标申请人入围名单。资格预审结果将及时告知投标申请人,对进入投标申请人入围名单的投标申请人发出《招标文件》。 5.申请报名和文件获取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于2019年11月18日至2019年11月22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下述资料至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C座213室)报名,资格预审文件免费提供。 (1)投资申请原件(格式详见附件一,须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若为联合体申请,联合体各方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名); (2)投标申请人对其授权代理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二;若为联合体申请,由联合体牵头人出具;若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则不需要提交授权委托书); (3)投标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若为联合体申请,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公章);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若为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且复印件须加盖各自单位公章)。 注:未能按照上述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的报名申请将被拒绝。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019年12月9日09时00分,递交地点为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C座4楼,递交方式为当面递交。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信息发布媒介 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修改)都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龙岩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布,不作另行通知,请有意参与的投标申请人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8.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8.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及金额: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500万元,资格预审阶段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100万元,通过资格预审并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前再提交投标保证金400万元。 8.2 资格预审阶段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从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所在地银行的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至指定的保证金账户。 8.3 资格预审阶段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上用途栏应注明本项目招标编号[标准格式:投标保证金FJTP-00091911010126]。 8.4 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福州分行 帐 号:631024028 9.联系方式 9.1 招 标 人:上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上杭县北大路80号 联系人:黄先生、丘先生 电 话:0597-3881835 邮箱:shljfsb@163.com 9.2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邮编350002) 联系人:张先生、刘先生 电话:0591-28059625,17359152826 传 真:0591-28059659 邮箱:fjzbzx3b@126.com 9.3监督部门:上杭县财政局 附件一:《投资申请》格式 投 资 申 请 招标编号:FJTP-00091911010126 项目名称:上杭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 致:上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