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固废网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将对上杭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进行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项目名称:上杭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 项目编号:FJTP-00091911010126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先生、丘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597-3881835 项目实施机构联系方式: 项目实施机构:上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上杭县北大路80号 联系方式:黄先生、丘先生0597-388183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先生、刘先生0591-28059625,17359152826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 一、采购项目内容及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37946.43 万元(人民币)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2019年11月18日 08:30至2019年11月22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地点: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C座213室)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方式:当面领取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详见资格预审公告正文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资格预审公告正文 四、审查标准、方法:详见资格预审公告正文 五、资格审查日期:2019-12-09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12月09日 09:00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资格审查地点: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C座4楼 六、招标项目基本概况、用途、采购需求、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上杭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招标编号:FJTP-00091911010126) 1.招标说明 根据上杭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精神,上杭县人民政府决定采用PPP模式(即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建设上杭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并原则同意上杭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的实施方案,项目已进入财政部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管理库。目前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上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为本项目的实施机构、招标人及合同签约主体,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为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对本项目的社会资本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社会资本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上杭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或“项目”)。 2.2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包括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和餐厨垃圾处理厂两部分建设内容。 (1)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规划建设规模为600t/d,即建设2×300t垃圾焚烧炉,配1×12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一期工程建设1×300t/d焚烧锅炉配1×12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工程采用一次设计、土建主体工程一次建成,设备安装工程分两期建设,建设内容包括垃圾接收及供料系统、垃圾焚烧系统、余热利用系统、烟气处理系统、渗沥液处理系统、除灰渣系统、化水处理及取样加药系统、给排水及消防系统、电气系统、热工自动化系统、辅助设施设备以及厂区场地平整、边坡防护、厂区道路、绿化等室外工程项目。 (2)餐厨垃圾处理厂 餐厨垃圾处理厂处理规模为30t/d,建设内容包括餐厨垃圾处理车间和一套餐厨垃圾处理设备。同时,本项目配套供水排水管网、上网输电线路、厂外配套道路等工程。 2.3项目总投资:本项目估算总投资37946.43万元。具体如下: 一期工程投资为29950.08万元。主要建设生活垃圾焚烧厂房、主要构筑物、300t/d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规模设备系统、餐厨垃圾处理区、厂区室外工程等内容。其中包括:工程费用24934.5万元(餐厨垃圾处理区594.59万元),工程其他费用2624.63万元,预备费1377.96万元,建设期利息893.29万元,铺底流动资金119.70万元。 二期工程投资为6658.90万元,主要建设新增300t/d生活垃圾焚烧规模的设备处理系统以及设备基础等内容。其中包括:工程费用5492.76万元,工程其他费用691.71万元,预备费309.22万元,建设期利息111.37万元,铺底流动资金53.84万元。 配套工程投资为1337.45万元,主要建设供水排水管网、上网输电线路、厂外配套道路等内容。其中包括:工程费用836.25万元,工程其他费用437.51万元,预备费63.69万元。 2.4合作期限:本项目的合作期为30年(含2年建设期和28年运营期)。 2.5垃圾处理范围: 上杭县城区和全县范围内的22个乡镇的生活垃圾以及餐厨垃圾(含垃圾填埋场的陈腐垃圾)。 2.6项目公司组建要求 项目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注册所在地(上杭县)、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社会资本应在签署《PPP合作协议》后的30个日历日内成立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投融资、勘察设计、建设和运营。 2.7投资回报机制:由垃圾处理费、售电收入和工业粗油脂外售收入构成。 2.8资金来源:项目资金通过自有资本金和债务融资构成。 (1)自有资本金:根据国务院《关于调整和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的通知》(国发[2015]51号)中“其它项目的最低资本金比例为20%”的规定,结合金融机构对自有资本金的要求,设定中标社会资本提供纳入本项目投资额30%的自有资金,约11384万元。 (2)债务融资:本项目债务融资部分为总投资额的70%,约26562万元。中标社会资本需无条件接受政府方协助其获得的政策性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若政策性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利率小于五年期以上贷款基准利率上浮30%,则政府方有权根据协议约定调减垃圾处理补贴单价。 2.9招标内容及范围: 招标内容为上杭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的社会资本招标。 招标范围为本项目投资融、勘察设计、工程建设、运营维护;工程范围和运营维护范围以本项目合同、各类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及相关技术标准和要求为准。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凡有投资意向并是正式成立且有效存续、具有相应的综合实力、投融资能力、投资建设经验和运营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含港澳台地区)企业法人,均可向本项目招标人提出资格审查申请,只有资格预审合格并被列入投标申请人入围名单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3.2 投标申请人基本资格条件: (1)投标申请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若为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满足本款要求); (2)投标申请人必须是有效存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含港澳台地区)企业法人(若为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满足本款要求); 注:①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下同)企业的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②属香港地区注册的企业,提交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商业登记署的《商业登记证》和公司注册处的《公司注册证书》复印件; ③属澳门地区注册的企业,提交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的《商业登记证明》复印件; ④属台湾地区注册的企业,提供台湾地区商业登记证明文件复印件。 (3)若投标申请人存在下述情况的,其申请将被评审小组予以否决: ①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若为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 (4)投标申请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设计和建设能力: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 或同时具有电力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行业设计乙级资质; 或同时具有电力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专业设计乙级资质; 或同时具有电力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环境工程(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专项设计乙级资质; 或同时具有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设计乙级资质和市政行业设计乙级资质; 或同时具有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设计乙级资质和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专业设计乙级资质; 或同时具有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设计乙级资质和环境工程(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专项设计乙级资质。 (5)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如下项目经验和业绩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