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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气回怼?三方理财的是与非(2)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采集侠 人气: 发布时间:2019-08-02
摘要:这个时候,就需要第三方理财的本质:客观、公正、专业地去考察双方尤其是资金需求方(借款人)的资质与实力、考察借款人用款需求是否靠谱是否赚钱,然后告诉借款人如何把用款需求通过合规合法的形式做成项目,再根

这个时候,就需要第三方理财的本质:客观、公正、专业地去考察双方尤其是资金需求方(借款人)的资质与实力、考察借款人用款需求是否靠谱是否赚钱,然后告诉借款人如何把用款需求通过合规合法的形式做成项目,再根据投资人的投资需求与风险承受能力,考虑是否把项目推介给投资人。

但是实际上市面上有些第三方财富是怎么做的呢?他们把这个缺钱的一方打扮(包装)一下,然后再募集资金,告诉投资人,钱的用途是给“靠谱的项目”。

霸气回怼?三方理财的是与非

对于投资人来说,有两个错觉:第一,钱不是直接借给债务人的,而是买了第三方的产品,产品是有三方财富的专业能力和信誉在里面的;第二,这个第三方财富是专业的、客观地,能够识别和管理好债务人及其偿付的风险。

问题就出现在这里:如果项目是不靠谱的,直接投资不安全,那么通过中间人包装成产品的形式再投资就安全了吗?第三方财富的立场直接决定了这个链条上处于中间人关键位置的到底是天使还是恶魔。天使帮你投资,恶魔诓你掏钱。

在投资行为中,投资者往往认为第三方就是产品管理人,第三方跟投资者交流时往往也声称“我们的产品”如何如何。但实质上呢?第三方既不对产品的安全性负责,也未必把“勤勉尽责”放在第一位。

投资者这边掏钱,那边产品一发,无论盈亏,管理人每年收固定管理费,第三方财富更是在投资者掏钱的时候就一次性地把代销费用装进了腰包,真正地旱涝保收。要知道产品一旦出了风险,管理人至少是必须履行管理责任,去跟用款方交涉的;

而第三方呢?很抱歉,他们不承担任何责任。因为他们只负责销售产品。投资者掏钱以后,项目的所有问题,就和他们无关。

霸气回怼?三方理财的是与非

(图片来自檀香:李钦)

当今理财市场上靠高额销售费用刺激理财销售的模式,必然催生内部风控的失败。换句话说,这是业务模式逻辑自身带来的“销售降低风控”。

这种明显的利益驱使的市场模式下,整个理财行业存在明显的就是风控的失败和风险的错配。只要客户买了这些理财产品,产品管理人旱涝保收拿管理费,产品的销售方(三方销售)旱涝保收拿销售分成。

而产品背后的借款人是否安全?恐怕这一关的风控,就很容易滋生问题了。对产品的风控都没做好,那么对投资人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评判,甚至都不会有人去涉及。

缺乏客观性的理财,就是纯粹的销售方。市场上常见的第三方理财均是声称自己把投资人的安全放在首位,宣传自己做资产配置的专业性。

但在重营销轻风控的行业风气下,在利益驱动的卖方理财市场模式下,市场上相当规模的三方,仅仅就是产品直销。

霸气回怼?三方理财的是与非

产品管理人的消失?三方市场何去何从

过度的依赖销售佣金,独立的理财机构极有可能变为卖方的推销员;那么过强的业绩导向是否也会导致风险管控只能依赖产品管理人?

正常情况下,一个项目爆雷了,产品管理人的责任顶多也就是风控不到位。只要不涉及非法集资和商业贿赂,便可不入罪。

至于那些“保本保收益保上市”的销售话术,原本就是违规之谈,出事了自然谁说的开除谁,万事大吉。

那么,如果这个管理人和销售公司是关联方、甚至是一家人呢?这个时候,核保核签极可能仅仅流于形式。爆雷之后,也只能是关联公司之间的打太极,坑的还是社会公众。

可喜的是,目前监管方面已经对于销售方与管理人之间的关联关系做了相当严格的管控,要求管理人和销售方之间必须在经营的各方面均做到严格独立;不仅如此,对于私募管理人的投资范围也做了限定,一般的借贷类产品是无法通过备案的。

这样一来,之前暴雷的许多产品,今后无法在正规的理财市场中立足。

霸气回怼?三方理财的是与非

但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仍然有许多第三方理财“留恋”于关联产品直销费用赚取方式的简单粗暴,想方设法钻监管的空子。

未取得监管备案的产品,就冠以有限合伙的名义,或者直接发金融资产交易所的定向融资计划;

在直接面对投资者的时候,以“爆款产品”“高收益率”“信托同款风控”这些含糊不清的话语,规避管理责任,继续赚取高额的销售收益。

有限合伙在上周日晚上的文章已有提及,实质上是一种以出资额为限承担企业责任的组织形式;如果用这种方式来募资,就是用投资企业的概念混淆投资理财的概念。

而在金融资产交易所发行的定向融资计划,则是把融资人的债权或者是其他底层资产在金交所挂牌,投资人直接购买份额特定资产的一种投资方式,业内多简称为“金交所产品”。

有限合伙与金交所产品最大的问题并不是合规与否,而是在于,没有管理人!

有限合伙的实际主导方是普通合伙人,但是由于产品本身性质偏重于企业组织形式,难以对已投资的损失进行追索;金交所产品则仅仅是在金融资产交易所对产品要素进行登记,投资者的资金直接汇入企业账户,一旦产品违约,投资者便需直接和企业进行交涉。

这类产品一旦出了问题,连直接承担管理责任的一方都找不到。或者说,没有管理人的产品,如何控制风险?

而这种状况,在理财师向投资人推荐产品时,绝对不会主动提到;即使有投资人主动问起,也会被所谓“高收益”“好项目”之类的说法引开话题。

管理人角色的消失,正是第三方理财当前最大弊病的体现——主动管理责任缺失。这也意味着,独立第三方理财顾问野蛮生产的时代该结束了。理财公司与资产管理公司自产自销的模式,该进入监管的视野了。

霸气回怼?三方理财的是与非

责任编辑:采集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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