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首个居民自治组织、首个居委会皆诞生于此 宝兴里,位于金陵东路、福建南路、浙江南路、宁海东路之间。这个小小地标在上海基层社会治理和居民自治史上有着非凡意义。 解放初期,各种市政管理机构尚未建立,旧房损毁、漏雨等一众事关居民日常生活的问题得不到及时解决。1949年9月,上海解放仅数月,宝兴里就筹建了居民福利委员会,由每幢房子推选一名居民代表,每5名代表推举一名居民小组长,着手解决居民自身实际问题。当年12月,“宝兴里福利工作委员会”在黄浦区宣告成立,这是上海第一家居民自治组织。 宝兴里福利会委员由家庭妇女、工人、工商业者及其家属等担任,除了每幢房子选举一位居民代表,福利会下设治安、卫生、文教组。委员们热情高涨,工作有声有色,里弄面貌焕然一新。干部、民警一起帮助居民打扫卫生、疏通阴沟、维修旧房。福利会大力宣传党的方针政策,调动群众积极性,调解各类纠纷。 1951年,宝兴里福利工作委员会更名为“宝兴里居民委员会”,上海第一个居委会由此诞生。 上世纪90年代初,随着社区工作重点转移,宝兴里又打出“零火灾”特色工作品牌,这一金字招牌闪耀至今,更延续了半个多世纪以来无火灾的优良传统。如今,宝兴居委会还成立消防监督队,开展常态化消防监督,定期组织演习,消除火灾隐患。 宝兴里仅仅是一个缩影。自2014年上海市委开展一号课题“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以来,黄浦区探索构建了以街道为主导、居委会为枢纽、发动社区群众和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社会治理格局。 针对群众反映突出的服务短板,黄浦区各个街道建立了各具特色的团队,比如小东门街道组建了“洁齐美家园自治小组”“家园清洁守护队”“安居劝导队”;半淞园路街道持续推进“淞园梦想”自治项目,开展公共议题类、文化风尚类、关爱帮扶类、优化环境类、疏导维权类等五类项目;在豫园街道,“豫园四牌楼路管会”将居民诉求与执法力量更紧密连接……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团队活动大大提升了居民参与社区自治的积极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