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按理,在农村在宅基地上盖房子应不属违章,且新盖的这处楼房还带有危房改造性质,为何首当其冲要第一个整治?我家的房子到底还能不能盖,如果被拆,下洋镇政府是否应为此前的不作为、乱作为而赔偿由此带来的损失。 第三:若是一律不准初溪村民新建楼房的话,望上级有关部分责令下洋镇政府就此所引起的如何解决村民住房问题立即作出一个合理的答复,并要求其在短期限内就后续的初溪村新村规划建设问题提出实施方案,并明确完成建设的最终期限。 答复意见: 永定县下洋镇人民政府作出答复:今年来,我镇认真贯彻执行省、市、县关于开展“百日制违”专项整治行动精神,抓好“两违”专项整治工作,着力打击突击的新违建。初溪村是世界文化遗产地,是我镇的专项整治重点区域。4月份以来,您在未取得合法建设手续前提下,在我世遗保护核心区域内擅自挖土动工兴建房屋,违建占地90平方米,已经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镇村干部巡查发现后,虽发出《责令停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通知书》,立即制止,且镇村干部、旅游中队、县执法局工作人员多次前往您家和违建工地做思想工作,劝您停止违建行为,但您依旧执意继续抢建。 今年来,我镇对顶风突击的抢建全部列入“六先拆”范围,2014年2月25日,我镇已在县规划局的支持配合下拆除了初溪村核心区内的一违章建筑。通过落实镇村包村包户责任,违章建设已全部停止建设,不存在对您户违建多次阻挠,而其他户未受制止的现象。 为解决土楼群众住房困难问题,我镇已在离初溪村3公里的松坪口规划占地26亩的新村,目前已完成三通一平工程,规划设计、新村报批工作正在紧张有序的进行中,力争在最短时间内安排住房困难户建房。今后,我镇将加大镇村干部、执法工作人员教育力度,耐心、细心做群众思想工作,倾听群众呼声,做到动之以情、晓之以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