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考核:对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对拟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复核,考核、复核不合格者取消报名资格。2018年应届毕业生由于个人原因,未能取得毕业证的,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3、公示:根据考生综合成绩和体检、考核情况,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员名单在张家口市桥东区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办理聘用手续。 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体检或考核出现不合格者,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以及公示期间或公示结束放弃聘用的,按照报考专业岗位的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至递补成功。 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弄虚作假和违反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五、聘用及工作待遇 1、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并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 2、新招聘人员纳入桥东区全额事业编制,工资福利等待遇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3、城郊、农村小学的聘用人员,5年内不可调离所应聘的工作岗位。 六、招聘查询 没有教师资格证的聘用人员,在取得教师资格证后方可参加教师职称评聘。 招聘岗位、条件、考试成绩、参加面试、体检考生名单及时间地点等情况,请及时登录张家口市桥东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查询。 咨询电话:0313-4038742 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电话:0313-4067558 详情登录 ?code=476324/2018-26139&name=%E5%85%AC%E5%91%8A%E5%85%AC%E7%A4%BA 海兴县2018年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中共沧州市委组织部、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沧人社字[2011]13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招聘计划和岗位现有空缺情况,经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46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根据招聘计划,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招聘方式。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招聘考试(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招聘数量、岗位和条件 (一)招聘数量、岗位 根据上级批准的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计划,此次公开招聘单位2个,招聘教师46名。招聘单位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海兴县2018年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条件表》(附件1),应聘人员可以通过海兴县政务网查询。 (二)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按《岗位条件表》要求确定,凡涉及年龄、户籍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时间截止到2018年7月9日。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现场报名时间: 2018年7月16日至17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30 。 2、报名地点:海兴县第三中学 联系电话: 0317-6621178 3、报名要求: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者可登录海兴县政务网()下载《海兴县教育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考资格审查表》(附件2),持近期1寸同版蓝色正面免冠照片6张并携带二代身份证、户口簿(需有带公安厅户口专用章的首页、本人页)、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等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和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到现场报名,经现场初审合格者,交纳报名考试费100元。 毕业证信息没有标明是师范专业的,还需提供毕业报到证或就业通知书原件与复印件,或者提供由毕业学校招生就业管理部门或人事档案保管部门盖章的在校学习期间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和教育实习成绩单复印件或成绩证明。 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但已经通过教师资格笔试、面试取得了《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并且符合其他招聘条件的毕业生,可以报考相应的岗位,但在2018年8月15日前必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如不能取得或经审验提供虚假的将取消参加本次招聘的资格。 按海兴县辖区生源地报考的考生需提供中学毕业证(高中升入全日制普通高校的提供高中毕业证、初中通过“3+2”模式升入全日制普通高校的提供初中毕业证)。 确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到现场报名的,可由替报名人员携带身份证和报名者相关报名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现场报名,原则上只允许替报名人员代报一人。 报名过程中教师资格、普通话水平的审查由县教育局负责,学历等条件审查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4、准考证发放:报名合格人员按照海兴县政务网发布的领取时间和地点准时领取笔试准考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