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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宣!福建进一步放宽放开重点城市落户政策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采集侠 人气: 发布时间:2020-06-30
摘要: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工作部署,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经省政府同意,并经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福建省公安厅

据福建公安公众服务网28日发布的消息: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工作部署,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经省政府同意,并经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福建省公安厅、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近日印发《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若干措施》,提出十三条措施。

重点包括:

探索实施促进城乡就业创业的落户政策

全面放开先进模范人物和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落户限制

进一步放宽放开重点城市落户政策

推出更有力的住房服务保障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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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宣!福建进一步放宽放开重点城市落户政策

  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

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若干措施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工作部署,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现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措施:

01探索实施促进城乡就业创业的落户政策。

开辟租赁经住建部门租赁备案登记的私有住房落户政策通道,在县(市)城区以外的建制镇租赁私有住房且稳定就业创业半年以上的农业转移人口,可以在就业创业地公共地址上落户,房屋所有人同意的,也可以在租赁住房落户。各市、县(区)和平潭综合实验区结合城市综合承载能力,稳妥推进在城区租赁经住建部门租赁备案登记的私有住房落户政策,优先解决进城就业创业时间长、能力强且稳定长期居住在租赁住房的农业转移人口落户问题;促进“宜乡则乡”就业创业,支持鼓励已完成农村权益确权的地方,探索实施农村籍院校毕业生和各类人才返乡就业创业的落户政策。

02全面放开先进模范人物和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落户限制。

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功勋荣誉获得者、国家级表彰奖励获得者、省政府表彰的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省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在闽工作入选的国家人才(科技)计划、省级人才计划的人才,经认定的省级高层次人才(特级和A类、B类、C类),以及获得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高技能人才,可根据本人意愿,在居住地或者就业地落户,允许与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随迁。支持各地在全省已放开技术工人在就业地落户的基础上,进一步研究推出促进技能人才集聚的落户政策。

03进一步放宽放开重点城市落户政策。

福州市辖区、厦门市缩短参加城镇社保年限,取消连续居住年限要求,在原有政策规定基础上,适度放宽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规定条件。其中,福州市辖区对参加城镇社保年限要求不超过2年;厦门市区分岛内、岛外制定梯次化落户政策,对参加城镇社保年限要求不超过3年,放宽放开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随迁落户。平潭综合实验区以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为依据,全面放开落户限制。

04保障农民土地权益。

全面完成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认定,实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登记备案制度,对进城落户的农业转移人口,保留其组织成员资格。加快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步伐,力争2020年基本完成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后,按照相关规定,保留应享有的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等各项惠农政策。

05促进随迁子女享有平等教育权利。

持续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贯彻落实我省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实施方案,推动新开工建设一批公办幼儿园,推进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治理工作。进一步完善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实行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的地方,要合理设置积分条件,确保符合《福建省实施〈居住证暂行条例〉办法》基本要求的随迁子女能够应入尽入。流入地公办义务教育学校要对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开放,避免将随迁子女集中在少数学校。要坚持以公办学校为主安排随迁子女就学,公办学校学位不足的地方,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民办学校教育服务安排就读。保障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完成义务教育后就地升学需求。

06推出更有力的住房服务保障举措。

健全以市场为主满足多层次需求、以政府为主提供基本保障的住房供应体系,将公租房保障范围扩大到非户籍人口,进一步加大在外来务工人员集中的开发区和产业园区筹建公租房力度,对符合本地区重点发展产业需求的低收入劳动者和住房困难家庭,实施保障住房实物与租赁补贴相结合的供给机制,满足合理消费购买,增强承租住房能力,建立健全公租房分配信息公开和退出机制,确保供应体系运行公开、公平、公正。建立全省统一标准的私有住房租赁备案登记制度和信息服务平台,采取有效手段,大力提升私有住房租赁备案登记率,推进私有住房租赁网签备案业务网上办理。

07促进更广泛充分的就业。

建立健全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培训补贴制度,对城乡劳动者(含外省入闽人员)经培训取得相关证书的,按规定提供培训补贴。持续开展送政策、送指导、送服务,依托各级公共服务机构为农业转移人口免费提供求职登记、职业指导、职业介绍、政策咨询等公共就业服务。充分发挥各级“互联网+”公共就业服务功能,为各类求职者提供更为便捷的公共就业服务,统筹提升就业服务水平,力争在2020年底全面实现跨乡、跨区域就业服务政策资讯网上查询、网下落地。

08进一步完善人才激励机制。

充分考虑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发展规划,进一步加强完善各类人才引进激励机制,制定出台更加适应本地区现代产业发展需求的高技能人才、紧缺急需人才住房补助、子女教育等方面的优惠政策。符合条件的高技能人才可优先购买或租赁限价商品住房、公租房或实行相应的货币化补贴。支持技能人才聚集的工业园区(含开发区、高新区、台商投资区等),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建设规划的前提下,利用自有土地以公租房的形式建设人才公寓。鼓励工业园区利用自有土地建设普惠性幼儿园和托育园。对高技能人才义务教育阶段的子女,由居住地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到公办学校就读。居住在工业园区公租房的高技能人才子女可享受同等就学待遇。加强人才创业孵化平台建设,完善支持人才创业的金融政策,为人才创业提供必要的创业辅导支持。健全人才服务体系,加强人才服务机构和服务窗口建设,拓展“互联网+人才”服务,为人才提供政策咨询、项目申报、待遇落实等服务。

09推动居住证制度扩面提质。

责任编辑:采集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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