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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检察院发布涉新冠肺炎疫情典型案例(第一批)(3)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采集侠 人气: 发布时间:2020-06-22
摘要:2019年10月31日,武平县公安局对钟某某以涉嫌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立案侦查。同年12月11日,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12月18日,武平县人民检察院作出批准逮捕决定。2020年2月17日,武平县公安局

2019年10月31日,武平县公安局对钟某某以涉嫌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立案侦查。同年12月11日,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12月18日,武平县人民检察院作出批准逮捕决定。2020年2月17日,武平县公安局将该案移送审查起诉,2月21日,武平县人民检察院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及速裁程序,四日内即对被告人钟某某以涉嫌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向武平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3月2日,武平县人民检察院向武平县公安局发出《补充移送起诉通知书》,要求公安机关补充移送起诉同案人马某某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一案。3月10日,武平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本案,对检察机关指控的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予以全部采纳,以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被告人钟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三万元。3月17日,武平县公安局将同案人马某某涉嫌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一案移送审查起诉。

【典型意义】

武平县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工作部署,坚持防疫和办案两手抓、两不误,在做好自身疫情防控的同时,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本案中,武平县人民检察院积极履职,引导公安机关依法全面收集、固定、完善证据,加大侦查监督力度,对同案人马某某依法予以追诉。同时,积极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依法适用速裁程序从快提起公诉,提出的量刑建议全部得到法院采纳,被告人受到了法律严惩,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原标题:《福建省检察院发布涉新冠肺炎疫情典型案例(第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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