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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福建7000多名事實無人撫養兒童正式納入保障范圍 12部門聯合出台意見,全省7000多名事實無人撫養兒童正式納入保障范圍 讓“孤獨的花朵”不孤獨 有這樣一群孩子,他們事實上無人撫養,生活艱辛,但因不是法律意義上的孤兒,容易被人忽視。近日,省民政廳、省高級人民法院等12部門聯合出台《關於進一步加強事實無人撫養兒童保障工作的實施意見》,提出從今年1月1日起,將事實無人撫養兒童納入散居孤兒范圍實施保障,明確規范認定程序,強化部門職責,優化服務機制,落實監護責任等,為“孤獨的花朵”撐起保護傘。 解決孩子生活之憂 根據《實施意見》,未滿18周歲的未成年人,父母雙方重殘、重病,服刑在押、強制隔離戒毒或被執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措施,失聯、失蹤的﹔父母一方重殘、重病,另一方服刑在押、強制隔離戒毒或被執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措施的﹔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蹤、失聯,另一方重殘、重病、服刑在押、強制隔離戒毒或被執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措施的,可認定為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在基本生活保障上,按散居孤兒保障標准執行,即按照每人每月900元標准發放生活補貼。符合集中供養且有意願的,送福利機構集中供養。 同時,在醫療保障上,明確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個人繳費部分全免﹔在教育保障上,優先納入國家資助政策體系和教育幫扶體系,落實助學金、減免學費政策。 “在認定流程上,新政策非常接地氣,增強了可操作性。”省民政廳兒童福利處處長廖振華介紹,比如,認定父母失聯本來要公安部門出示查尋信息証明,考慮到實際困難,福建省增設了由當地村(居)委、鄉鎮政府(街道辦)提供証實材料即可。 “父母服役或強制戒毒,這些人群狀態是動態的,我們必須及時跟進。”廖振華介紹,事實無人撫養兒童保障實行實名制登記動態管理,落實“應保盡保”,但為了保障兒童利益最大化,新政策增設了必要的救濟過渡措施,設定了3個月過渡期限。比如,父母刑滿釋放3個月后,父母雙方或一方有撫養能力的,從第4個月開始終止保障待遇。若家庭仍然存在困難的,按困境兒童有關政策進行分類施保。 點亮孩子心中明燈 據了解,目前福建省有農村留守兒童46822人、困境兒童27302人、孤棄兒童3342人、事實無人撫養兒童7392人,約佔全省總人口數的2.2‰。 “建立家庭盡責、政府主導、社會參與的兒童福利服務保障體系,需要家庭、政府、社會力量共同參與。”省民政廳社會組織管理局局長郭奇表示,確保這些特殊兒童群體都能享有基本公共服務,是各級政府保障改善民生的基本職責,但也需要社會各界特別是專業社會組織、慈善機構、愛心力量等方面的關心支持和積極參與。 據介紹,福建省目前登記社會組織3100多家,超過500家社會組織熱心參與關愛兒童保護工作。如,省青少年發展基金會每年拿出300萬元對貧困地區1100余名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實施幫扶。“我們建立了一個團支部結對幫扶一名事實無人撫養兒童機制,除了發放生活補助金,還定期給孩子贈送書籍、體育用品等,征集孩子們的‘微心願’,聯系愛心企業幫孩子實現願望。”省青少年發展基金會副主任劉培光呼吁,期待更多愛心力量加入,一起行動起來,用愛心點燃孩子們的希望。 “這些兒童不隻需要物質層面的幫扶,也需要精神層面的幫扶。”省星火助學公益服務中心書記魏景芝坦言,父母重殘或服刑的孩子,往往容易遭受社會歧視,內心更敏感自卑,他們更需要心理疏導。 6日,省民政廳召開社會組織關愛服務兒童座談會,來自全省30多家愛心社會組織積極獻言獻策。大家紛紛表示,新的一年將更積極投入關愛兒童保護工作,把溫暖送到孩子們心坎上。據了解,福建省今后將建立社會組織兒童關愛服務信息資源庫和會商機制,統籌協調社會組織資助兒童關愛服務項目及資金,協同解決開展關愛服務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做到關愛兒童服務效益、社會效益最大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