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4日,《西安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简称《办法》)发布,市民反响强烈。不少人反映涨价让老旧小区和低收入群体无法承受,也有人对涨价后物业服务质量谁来监管提出质疑,还有人觉得高层低楼层业主涨幅过大有失公平。 声音1:涨价后服务能否跟上,“质价相符”谁来监督? 中铁建国际城业主甄先生认为,如果物业收费要涨服务就得跟上!相关部门不能只出台政策不监管服务,让老百姓白白多掏钱。甄先生说,《办法》中要求“质价相符”,但并没有明确由哪个部门来监督物业。一些小区的物业从进入就称是一级资质,也从来没有变过。但服务是否达到一级资质的标准、后期是否还能持续提供一级服务都无人监管。甄先生告诉华商报记者,自己所在的小区公摊水电费高达0.28元/㎡·月,相关问题给物业反映后解决效率很低,业主向社区、街办或房管部门反映都被告知只能协商。“如果真正能做到质价相符,涨价我也愿意。”甄先生说,他觉得《办法》应该在监督物业提高服务质量这方面给出明确规定,将“质价相符”落到实处。 高新大都荟小区业主罗女士称,小区物业在保洁还是安全方面做得并不好,时不时就会出现高空抛物,投诉多次都无法解决;小区里遛狗不拴绳现象物业也不管。自己向街办、住建部门反应后物业发通知称要监督,但之后还能看到一些人在小区遛狗不拴绳。“我们小区的物业明明是二级资质,却按照一级资质收费。” 记者在采访时确实有小区存在“质价不符”及“低级别高收费”的情况。如大华公园世家小区属于二级物业,按规定物业费应该为1.2元/㎡·月,但实际收取的却是1.4元/㎡·月,加上公摊费和电梯费,比调整后的二级物业收费标准还要高,物业称如果调整还要涨。 学府首座小区物业无法回答是几级物业,但却按一级物业收费,业主反映物业没有提供一级服务,小区绿化不断被侵蚀。 声音2:涨价让老旧小区和低收入群体压力过大 陈先生家住西电医院小区,该小区属于老旧小区,居民大多都是低收入群体和老年人。陈先生身体不好,一家四口主要靠妻子每月3000多元的工资生活。小区物业属于等外级别,物业费为0.7元/㎡·月,加上公摊电费和电梯费,每个月物业费为89元,如果调价后每月要交124.6元,每年光物业费就要多交427.2元。“小区里很多老年人还没有收入,物业费上涨对老旧小区和低收入群体压力过大。”陈先生说,他们小区以前各项费用非常低,“三供一业”改造后物业费上涨已经让人难以承受了,再涨价实在无力承担。 鸿基新城小区业主王先生表示,小区现行物业费为1.2元/㎡·月,100㎡的房子,加上公摊电费和电梯费,每个月物业费是150元左右,调价后将上涨到190元。自己每个月仅3000多元收入,要还房贷、要供孩子读书,如果再涨价真的承受不起。“事关民生,一定要仔细核算,考虑广大市民的收入水平和承受能力。” 声音3:高层低楼层业主涨幅最高,涨价是否应该考虑公平? 家住科技路新西蓝一期的业主李女士说,调价后物业费总体涨幅不小,对他们低楼层业主来说很不公平。“我们没有车收入也低,此次调整也享受不到车位降价的福利,却要承担最大涨幅。”70岁的彭女士家住浐灞新城小区一楼,调价后每年要多交453.6元的物业费。彭女士认为,他们本来就不用电梯,“以前少交点也就罢了,现在却要和高层业主一样收费,实在有失公平。” 声音4:公摊电费高的才有降价,这笔糊涂账不该这么了 从算账结果来看,涨幅较低、价格不变或“降价”的小区要么是因为“低级别高收费”,要么本身公摊电费标准较高。如中铁国际城小区的公共服务费(公摊水电费)达0.28元/㎡·月;蓝光公园华府小区的公摊电费也为0.28元/㎡·月;大华公园世家小区的公摊电费为0.25/㎡·月,且物业费实际收费标准比规定标准高。 “户表改造是为了免去电费缴纳的中间环节,减轻居民负担,现在不减反增,这次调价将这一不合理现象合理化了。”市民李女士说,“为何有的小区公摊电费能收0.07元/㎡·月,有的却高达0.28元/㎡·月,此次调价的成本调查到底是否符合实际情况?这实在值得商榷。” 市民建议 政府应出台政策引导成立业委会 市场问题交给市场解决 市民胡先生认为,市场的问题应该交给市场解决,“一费制”的政府指导价是针对前期物业,一旦成立业委会就可实行市场调节价。 “有的业委会自治小区可以实现盈利,就说明物业是有利润空间的。”胡先生说,一些小区物业阻挠,再加上业委会成立程序比较复杂,导致不少小区没有成立业委会。 他建议,政府部门应该出台政策引导成立业委会,将收费问题交给物业和业委会协商,政府只需监督物业和业委会即可。 华商报记者 赵瑞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