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银保监局5月份发布公告,核准哈银消费金融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和调整股权结构批复,度小满(重庆)科技有限公司出资4.5亿元持股30%,成为第二大股东。内蒙古银保监局6月份也批复了包银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和股权调整申请,核准新增股东微梦创科网络科技(中国)有限公司第二大股东的股东资格。9月份,玖富数科也发布公告称,通过旗下全资子公司入股湖北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并将成为第二大股东。 从入股投资情况来看,地方中小银行成为金融科技公司关注的“主阵地”。 熊启跃认为,随着传统金融机构零售和数字化转型加剧,金融科技公司与银行业的业务越来越多的互补性,金融科技公司通过对银行或其所属子公司的战略投资,以实现深度合作、协同发展的战略目标;而地方中小银行自身在金融科技能力上处于弱势,为了更好地提升科技能力支撑业务发展,银行也会让渡一部分股权给金融科技公司。“未来这将成为一大趋势,会有更多金融科技公司与地方银行通过股权联合。” 熊启跃表示,相对于规模大的银行来说,同样规模的投资在地方中小银行持股的占比会更高,更容易实现在银行董事会的话语权,对推进深度和战略合作更加容易,因此金融科技公司对银行的股权投资更热衷于发展潜力较好的地方中小银行。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王刚也表示,地方的中小银行在金融科技方面较为薄弱,技术的支撑不够,发展零售业务在很多方面的能力欠缺,金融科技公司依托其科技能力优势入股银行,双方可以实现优势互补,呈现双赢的结果。 除业务发展需求外,监管趋严也是金融科技公司加快入股持牌金融机构的重要原因。 深圳银保监局局长李文红12月份在某公开活动中强调,信贷业务是金融科技应用重要领域,金融科技对信贷有积极作用的同时也存在多重挑战。“从监管角度看,金融机构和科技企业只要是从事同类金融业务都应该取得法定的金融牌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