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者同样需要与创新实现良好的互动。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贾宇认为,数字经济时代的制度创新,要实现法治理念和法治思维的创新,在创新与规范、法治与自治中寻求最优平衡点,从扼杀型、被动型思维向防控型、前瞻型思维转变。 在数字经济时代下,传统的法律理念、手段、制度、技术面临全面挑战。“这就需要法律职业从业者与互联网企业精英总结经验、思考未来,为数字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贾宇说。 事实上,在身处互联网之都的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就产生了一系列和数字经济碰撞出精彩“火花”的好案例,淘宝刷单、“撞库打码”等多个典型案件入选了最高人民检察院、法院指导性案例,为全国司法提供了有益的解决方案。 “法律创新应该真正遵循信息时代。”朱新力说。在2017年,全球第一家互联网法院发源于杭州,其后浙江移动微法院又闪亮登场,目前最高人民法院正在向全国推广中国移动微法院。 让朱新力引以为豪的是,浙江法院已经能够实现简单案件无自然人干预、完全由人工智能裁判的效果。“以杭州互联网法院为例,从PC端移到移动端,可以用手机全程打官司,也就是线下的审判移到了移动端上,而智能审判的功能是在前面的基础之上想要实现的功能。也就是说,有没有可能将来某一天会实现自动售机式的裁判,人工智能成为主要的裁判者,而自然人成为辅助者,这将会是一个非常大的进展。” 科技带来深刻变革 法律服务更加普惠 走在数字经济前沿的市场主体,更少不了积极思考与探索。“今年1月11日,阿里巴巴正式推出阿里商业操作系统,成为数字经济在中国巨大发展的一个缩影。”阿里巴巴集团首席风险官郑俊芳分析,在数字经济领先的同时,也要看到,社会中好的方面、坏的方面都会通过互联网、技术和大数据的力量被无限放大。 阿里巴巴集团副总裁、法务负责人俞思瑛认为,在倡导科技赋能社会治理过程中,阿里作为实践者深刻感知到,从过去的“互联网+法律”到现在的法律科技,借助人工智能、区块链等前沿技术,科技正在给法律和法律服务行业带来深刻的变革。科技和法律的融合降低了专业壁垒,让它变得可能服务更多人群,变得更精准和普惠。 “如何重塑治理体系和法律制度,使之更契合数字经济时代的商业模式、技术特点,以更先进的治理理念为指导,因地制宜地制定和调整监管制度,促进和包容新事物的发展,为数字经济发展营造更加开放包容的发展环境和营商环境。这需要政府、学界、行业、企业共同努力,共同参与来寻找最佳解决方案。”邵晓峰说。 【编辑:黄钰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