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年来,随着人民生活质量明显提高和社会保障制度不断完善,青岛市消费品市场取得了突飞猛进的发展。2018年,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4842.5亿元,比1949年增长3457.9倍,比1978年增长483.3倍,1949年至1978年前30年间,年均增长7.1%,1979年至2018年间,年平均增长16.7%。 1. 商业网点迅猛增长,从5.4万个到73万户 改革开放前,国家对消费品实行统购统销,改革开放初期,全市商业、饮食业规模有所改观。1983年全市商业、餐饮服务业个数5.4万个,从业人员15.3万人,社会消费品零售额仅为19.7亿元。经过近二十年的改革发展,到上世纪末已形成相当规模。2000年全市批发零售业从业网点已达12.5万个,从业人员35.3万人,社会消费品零售额达到428.3亿元。进入新世纪以来,随着市场化程度的不断提高,全市商贸流通业得到进一步发展,行业规模逐步扩大,经营领域不断延伸。截止2018年底,全市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法人和个体工商户共73万户,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额 4842.5亿元,比1978年增长484.3倍。 2. 经营主体变革巨大,私营、外商及港澳台商企业占83.1% 改革开放前,青岛市商业和餐饮业与全国、全省一样,经济成分单一,经营主体主要是国营商业和供销合作社。改革开放以后,个体、私营、外资等非公有制经济纷纷进入商贸流通领域,并逐步成为流通业发展的主要力量,形成了多元化发展格局。2018年末,全市限额以上批发零售法人企业中,私营、外商及港澳台商企业达1715个、占83.1%,从业人员6.9万人、占55.7%,实现销售额7634.3亿元、占47.8%,实现零售额760.0亿元、占49.9%。各种股份公司竞相发展,所占比重大幅提升,国有和集体企业所占比重大幅下降。2018年末,全市限额以上国有集体批零贸易法人企业仅有16家、占全市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企业总数的0.8%,实现零售额2.9亿元、占0.2%。 3.新商业模式升级加快,大型商业综合体12家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百货店、连锁店、超级市场、专业专卖店等传统商业形式不再是重中之重,一些高品质、重服务,集购物、餐饮、休闲娱乐等多行业、多业态于一体的商业综合体应运而生并快速发展,成为人们社交活动及休闲娱乐的首选场所,从视觉、味觉、触觉、听觉、嗅觉等各个方面提升了消费者的参与感和满足感,成为青岛市的对外名片。2017年,全市有大型商业综合体12家,营业面积73.4万平方米,吸纳从业人员1.8万人,实现营业额61.6亿元,同比增长35.4%,增速高于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增速24.8个百分点。全年总客流量达到13096万人次,成为全市消费市场发展的新引擎。 4.网络销售增势迅猛 ,四年网络销售增长5.8倍 在“互联网+”的推动下,电子信息技术与产业深度融合,商贸流通、大宗商品、产品交易等借助电子商务平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新业态”下的交易流通更加高效,东西南北物流畅通,使得网上交易更加方便快捷。2018年,青岛市开展网上销售业务的限额以上法人企业达到135家,全年通过公共网络实现的商品销售额631.4亿元,比2014年有网络销售统计增长5.8倍,实现了快速发展。 5. 支付方式发生巨变,从凭票购买到刷脸支付 改革开放40年,伴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科技手段的进步,在购物方式发生变化的同时,消费支付方式也发生了巨大变化。由计划经济时代的各种凭票购买生活必需品,到用现金、信用卡、手机扫二维码支付,现如今,又进入扫脸支付时代,消费支付方式的巨变,见证了改革开放以来消费市场发展所带来的百姓生活的变迁。 6.商品交易市场年成交额过亿元的有55家 近年来,青岛市加快各类商品交易市场的建设,充分发挥积聚效应,培育出了一批规模大、档次高、设施好的商品交易市场,形成了以综合市场、专业市场、生活消费品市场和生产资料市场协调发展的商品交易市场体系。2018年,青岛市年成交额超过亿元的商品交易市场有55家,其中综合市场11家,专业市场44家,共实现成交额1250.8亿元。 消费结构、消费水平发生了这些变化 随着城乡居民收入水平的持续提高,消费观念发生转变,居民消费从注重量的满足转向追求质的提升,居民消费结构向多层次、多样化快速发展,消费对经济增长的基础性作用稳固且扩大。全市消费品市场健步稳行,消费规模不断扩大,成为拉动经济增长的首要力量。 1.消费方式逐步从生存型向发展型、享受型转变 新中国成立70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后,伴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经济结构的不断优化,消费品市场的商品品种、数量、质量档次明显提高,消费升级换代速度加快,消费者在购物消费方面的自由度和选择空间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据抽样调查,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18年为50817元,是1978年的151倍,年均增长13.7%;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0820元,是1978年的142.6倍,年均增长13.6%。居民收入的增加,促进了消费结构的升级,居民的消费方式逐步从生存型向发展型、享受型转变。 据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商品销售类值统计显示,2018年,与居民生活相关的粮油食品饮料烟酒类、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和金银珠宝类零售额分别为205.2亿元、168.3亿元和38.8亿元,比2010年分别增长1.4倍、0.9倍和1.6倍,年均分别增长11.3%、8.1%和12.8%;与居民居住相关的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零售额283.3亿元,比2010年增长5.4倍,年均增长26.0%;与居民出行相关的汽车类、石油及制品类零售额分别为367.6亿元和178.6亿元,分别比2010年增长0.7倍和1.1倍,年均分别增长7.0%和9.4%。 2.全市城镇消费品零售额翻了12番 顺应消费升级趋势,消费环境大幅改善,城乡消费市场趋旺的同时,城乡之间消费品零售市场的增幅也不断缩小。呈现出城乡市场共同增长、共同繁荣的可喜局面。2018年,全市城镇消费品零售额实现4026.9亿元,乡村市场实现零售额815.6亿元,分别比1949年翻了12番和10.9番,年均增速分别为12.8%和11.5%。 3.住宿餐饮市场零售额年均增长19.6% 随着城乡居民收入的增加、人们消费观念的转变,住宿餐饮业结构的优化和服务质量的不断提高,加之商务、社交等活动增加,住宿餐饮业的快速发展成为消费品市场持续发展的亮点。“过年过节”等假日经济更是激发了居民外出住宿就餐的热情,加上全市旅游业、会展业等服务消费的增长,带动了住宿餐饮业的较快发展。2018年,全市住宿餐饮业实现零售额621.5亿元,是1985年的365.6倍,年均增长19.6%。 4.占GDP的比重提高了14.2个百分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