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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市上“捡”手机“套现” 元氏县一对夫妻被刑拘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采集侠 人气: 发布时间:2019-06-18
摘要:集市上“捡”手机“套现”。接警后,民警迅速赶赴案发现场,展开侦破工作,集市上“捡”手机“套现” 元氏县一对夫妻被刑拘

  本报讯(记者董世杰通讯员郭建刚)石家庄市元氏县某村于姓夫妻在集市上“捡”到一部手机,盗刷、套现手机里微信钱包的钱。6月13日,这对夫妻被鹿泉警方刑事拘留。

  6月10日17时许,石家庄市鹿泉区公安局寺家庄刑警中队接到山尹村集市一位姓韩的水果摊主报警称,在集市上摆摊时,价值1000余元的手机丢失,手机微信钱包里被盗刷2500余元。接警后,民警迅速赶赴案发现场,展开侦破工作。

  据韩先生回忆,大概11时许,他将手机放在了称水果的秤盘旁边。因为忙着照顾生意,直到14时许,他才发现手机不见了。16时30分,韩先生意识到手机可能丢了,他想到手机微信钱包里还有近3000元,就用妻子的手机查看了一下自己的微信零钱。这一看把韩先生吓了一跳,丢失的手机微信零钱一下子少了2500余元。

  听了报警人韩先生的讲述,民警根据手机微信号展开调查,发现韩先生的手机微信零钱被盗刷地分别为鹿泉区寺家庄镇和元氏县姬村镇。

  6月11日,细心的民警发现韩先生手机微信零钱最后一次被盗刷的地点是寺家庄镇某超市。民警通过调查走访,找到了该超市的负责人。

  超市负责人介绍,案发当日16时许,一男一女骑着电动车来到超市,男子买了三条香烟,并说朋友结婚需要随500元份子钱,身上没带现金,用手机微信刷了800元,超市收了300元烟钱,又给男子找了500元现金。超市负责人向民警反映,男子有元氏县口音,二人的年龄大约在二十七八岁。

  民警立即调取了超市的监控录像,将监控视频上这对年轻男女购物、套现的画面截图。接下来,民警按照韩先生手机微信的盗刷记录,倒查监控视频,循迹追踪,对这对年轻男女购物、套现所到之处逐个摸排走访,最终顺藤摸瓜,确认元氏县姬村乡某村的于氏夫妇有重大作案嫌疑。

  6月13日上午,民警经过周密布控,在于氏夫妇家中将妻子于兰(化名)抓获。当日下午,丈夫于林(化名),迫于压力,主动投案自首。

  经讯问,嫌疑人于林(男,30岁)、于兰(女,29岁)对“捡”到他人手机,以购物、套现的方式盗取手机微信钱包里2500余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审讯得知,嫌疑人于氏夫妻到鹿泉区山尹村镇赶集,在集市的一个水果摊上“捡”了一部手机。回到家中,于林输入了“123456”一个简单的密码,手机就打开了。他查看手机的微信、支付宝软件,发现有近3000元的零钱。于林暗自窃喜。吃过午饭,于林找到妻子于兰商议,用这部手机微信里的钱去买东西。于兰非但没有阻止丈夫走向犯罪的行为,竟同意和丈夫一起前往。

  当日14时,二人骑着电动车出了门,先来到元氏县境内的姬村镇买衣服、鞋、羊肉,用“捡”来的手机支付了900余元,其间于林又用微信扫码支付的方式套现600元。之后,二人又骑着电动车来到鹿泉区寺家庄镇,在一家超市连买烟带套现又花去手机微信上800元。于林看着手机微信上的钱所剩无几,在回家的路上就将手机里的两张卡摘下来随手扔掉。

  6月13日,嫌疑人于林、于兰因涉嫌盗窃,被鹿泉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责任编辑:采集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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