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给了钱买了保险,现在东西坏了,商家理都不理我,太没诚信了。”近日,市民张女士打进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热线称,前不久,她在市城区某手机店购买了一部新手机,并在店员的推荐下,为该部手机购买了保险。不料,她刚使用手机不久,屏幕便出现了破损。为此,她立即找到商家维修,然而该店工作人员却让其自行垫付修理费,并承诺半个月内保险公司会将修理费赔付给她。此时,张女士一心想将手机修好,加之店员承诺,便没有多想,直接支付了修理费。而时隔多日,张女士却迟迟没领到赔偿款,期间她多次与店家沟通,均未得到具体赔付时间,工作人员也从不主动与张女士联系,并以各种理由推脱。无奈之下,张女士只得向市消委会反映情况,希望部门能帮助其维权。 接到张女士反映后,船山区城东市场监管所立即组织工作人员对此事展开调查。经核实,张女士确实在该店购买了一部新手机,并为手机购买了保险,反映属实。随即,船山区城东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组织双方进行了协商,并达成一致,最终商家赔付了张女士维修费,并就此事向张女士道歉。(全媒体记者 吕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