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招考人数1:1的比例,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出现成绩并列的,根据学历高低、是否中共党员优先确定。招聘单位将及时组织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和考察。体检缺席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因此而产生的名额空缺,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体检合格并入围考察的人员需提交计生、综治证明等相关材料。体检考察事宜另行通知。 七、公示聘用及相关待遇 经体检、政审合格后,按成绩择优聘用。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永春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天。经公示合格者,永春县供销联社将通知上岗报到。考生没有在限定的时间内报到的,视为自动弃权,因此而产生的名额空缺,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此次被聘用的工作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工资为2500元/月,按有关规定缴交五险一金。正式聘用期间的工资待遇,按照永春县供销联社企业工资福利标准执行。聘用的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服务年限不足3年的违约责任在《劳动合同》中另行规定。 八、其他事项 (一)对考生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通告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核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不予退还笔试考务费。 (二)本次公开招聘的相关信息将通过永春县人民政府网发布,考生应随时关注网站相关信息,因未及时关注网上相关信息而影响招聘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至本次公开招聘结束一年内招聘单位本次招考的岗位凡需补充或增添工作人员,原则上从本次招考符合条件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用(考试分数有效期为一年)。 1、有关报名平台问题,考生可咨询: 0595-22011939; 2、有关政策、待遇及其它问题考生可咨询:0595-23882859; (四)本次公开招聘的报名、笔试、体检、考核、公示及聘用等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95- 23882488。 (五)本通告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聘,未尽事宜由永春县供销联社负责解释。 附件下载: 2019年永春县供销联社公开招聘企业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x 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19年).docx 永春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19年11月12日 原标题:2019年永春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公开招聘企业工作人员通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