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副研究员、上海市社区发展研究会秘书长张虎祥认为,教育领域信用教育涉及主体德性养成与外部制度约束建设,要在通过教育塑造学生诚信意识的同时,以法治来规范其外部行为,并以此传导与弘扬信用价值。 上海市教委政策法规处副处级调研员陆海佳认为,教育系统信用体系研究要坚定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深入基层一线,强化调研,主动在现实工作中发现问题。要用理论服务和引领实践,为推进教育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出好点子,做好参谋。 上海市信用研究会副会长、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管理学院教授刘海龙和上海市信用研究会副会长、上海大学经济学院教授沈瑶点评道,不同领域的专家学者各自从不同角度发表了见解,讨论的焦点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界定问题,包括信用教育与诚信教育的界定,信用教育与信用制度的界定,信用边界问题及惩戒过度问题,与会者从经济、伦理和法律角度进行了讨论;教育问题,与会者认为惩戒,黑名单和信用评分虽然很重要,伹教育更重要,各种惩戒是一种教育,但宣传,培训,研究更重要,通过教育让不守信用的人逐渐减少;环境问题,信用教育非常重要,但没有良好的大环境,惩戒和教育效果也不会很显著,因此,信用在教育治理领域中的制度设计、应用范围和路径非常重要。 上海市信用研究会会长、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教授洪玫总结指出,教育领域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点关注对象。信用体系建设的过程就是一个从他律到自律的过程。不良行为的基本特征是与人们公认并且遵守的社会规范相对立,不受社会规范的约束并试图打破这种约束,具有扰乱行为准则、扰乱是非观念、破坏社会秩序、破坏公共安全的潜在危害性和现实危害性。因此,预防教育领域的失信应当从预防不良行为开始。用信用的手段积极构建合理有效的教育治理和法治实施机制是推进教育领域信用体系建设的有效措施。 (责编:实习生、韩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