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考生上传照片须为近期蓝底、白底或红底证件照,生活照、风景照不予审核。 (3)考生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4)应聘人员填写有效联系方式,保证联系顺畅,否则后果自负。 2、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电子邮件向报名人员反馈初审结果。 (二)现场资格确认 1、确认时间及地点:学校将根据报名情况适时组织现场确认,具体时间、地点在黑龙江科技大学网站()主页“通知公告”栏目发布。 2、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现场确认时需提交下列相关材料: (1)考生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网上打印的报名表(一式两份),《黑龙江科技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政审表》(附件3)原件一份,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确认。 (2)各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需提供本科及最高学历、学位证书)。 (3)中共党员身份证明、学生干部任职证明。 3、现场确认核查后,各类证件、证明、证书等原件返还应聘人员本人;《黑龙江科技大学应聘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黑龙江科技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政审表》原件及其他复印件材料存档备查,恕不退还。 4、不允许他人代替考生参加现场确认;未按期参加现场确认的应聘人员,视为放弃考试资格;材料不全的应聘人员,不予现场确认。现场确认通过者,方可参加考试。对于不符合应聘条件、虚报瞒报应聘材料的应聘人员,将被取消应聘资格和录用资格。 5、按照相关规定,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得低于3:1。对于急需紧缺的岗位,经学校研究批准后,可适当降低比例。 (三)考试 应聘人员需进行笔试和面试,先笔试后面试。 1、笔试: 笔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方式,主要考察招聘岗位所必需的职业素养、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面试人选,笔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进入面试。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黑龙江科技大学网站()主页“通知公告”栏目公示3个工作日。 2、面试: 面试采取试讲、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等方式,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心理素质、业务能力等情况。计分方式为百分制,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