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应聘人员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方式,先笔试后面试(博士只参加面试)。 2.笔试: 由学校组织实施,笔试满分为100分。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面试人选;对于急需紧缺的岗位,经学校研究批准后,可放宽开考比例。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学校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3.面试:面试采取试讲和结构化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试讲和结构化面试的分值分别为100分。面试成绩=试讲成绩×60% +结构化面试成绩×40%。 4.总成绩计算方式: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博士总成绩=面试成绩; 总成绩折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按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若应聘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单科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招聘的下一环节,考试成绩在黑龙江工业学院网站公示。 (六)体检 学校对面试通过的应聘人员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如有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学校在符合录用标准的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人员。 (七)考核 学校对体检合格者进行思想品德考核。考核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档案情况等,被考核人员提交《黑龙江工业学院公开招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一份,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八)公示和聘用 学校根据考试成绩、体检与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经学校研究同意后,统一在黑龙江工业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6个月(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后,由用人部门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学校实行“师德一票否决”,试用期间,如出现违反师德师风行为,予以解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