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成绩按体能测试占比35%、岗位适应性测试占比35%,面试占比30%的权重比例计算。计算公式为: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0.35+岗位适应性测试成绩×0.35+面试成绩×0.3。 (4)体检 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聘用岗位1:1.5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由康乐县应急管理局组织实施,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中军队陆勤人员标准。体检结束后对体检结果有质疑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后当日提出复检申请,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于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人员,一律不予聘用。 (5)政治审查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治审查。政治审查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根据聘用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审查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工作表现等情况。 政治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的岗位空缺从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6)公示 政审合格人员在康乐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对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经核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7)聘用 从政审合格、公示无异议人员中按照总成绩和聘用岗位确定拟聘用人员(驾驶员5名,消防员15名)。 五、招聘录用 (一)岗前培训。对拟聘用人员由州消防支队统一组织在甘肃省消防救援总队培训基地开展岗前集中培训。培训内容包括规章制度、法律法规、体能训练、业务理论、业务技能、队列训练、日常管理等。培训合格后,安排上岗,进行试用。 (二)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2个月(含岗前培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由康乐县消防救援大队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包括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报酬、合同终止条件等内容),合同期限为3年,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工作情况,经双方协商,可以续签。一般情况下,合同不超过两期。 (三)合同解除。由康乐县消防救援大队每年对聘用人员履职尽责、遵章守纪、教育培训等情况进行考核,年度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有不胜任岗位工作、存在严重违反规章制度、违法乱纪行为和严重违反劳动合同行为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六、管理方式 政府专职消防救援队员采用“混编”模式编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有关规定,实行准军事化管理、24小时值班备勤制度,坚持与行政编制消防员实行相同的管理方式和训练标准。在确保人员在岗的情况下,每月轮休8天。工作满一年后,每年享受带薪年休假。 七、待遇保障 1、基本工资2800元/人*月,消防员高危职业津贴和值班、执勤补助600元/人*月。 2、统一办理五险一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按照规定由个人和用人单位分别缴纳。 政府专职消防救援队员因工受伤、致残、死亡的,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落实各项工伤待遇。 八、组织实施及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在康乐县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救援队员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为保证招聘工作公正、公平,招聘全过程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告、考试成绩、政审合格人员名单等有关信息将及时在康乐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监督电话: 康乐县纪委监委 0930-4421279 政策咨询电话: 康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930-4421344 康乐县应急管理局 0930-4425849 康乐县消防救援大队 13830109202 附件下载>>> <a data-cke-saved-href=">康乐县政府专职消防救援队员招录报名登记表.doc 原标题:康乐县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救援队员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