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实我县消防救援队伍力量,满足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对消防救援力量的需求。经县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名(限男性)政府专职消防救援队员。聘用的政府专职消防救援队员实行合同管理,主要担负灭火救援、执勤战备和抢险救援等任务,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平、公正、平等、自愿”的原则择优聘用。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救援队员20名,其中驾驶员岗位5名、消防员岗位15名,公开招聘按岗位分别聘用。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二)自愿从事灭火救援工作,品行端正,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三)临夏州户籍人员; (四)全日制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 (五)身心健康,体形端正、无盲视、无传染病史、无残疾,身高不低于165cm,符合国家征兵体检标准; (六)消防员岗位:年龄在18周岁以上,24周岁以下(1995年7月1日至2001年6月30日期间出生);退伍军人、消防救援工作急需的特殊专业人才、大专及以上高等院校毕业生可适当放宽至28周岁(1991年7月1日至2001年6月30日期间出生)。驾驶员岗位:须持有A1、A2或B2驾驶证,年龄可放宽至30周岁及以下(1989年7月1日至2001年6月30日期间出生)。 (七)同等条件下按消防部队退役人员、退役军人、熟练掌握专业技能人员(含汽车驾驶、装备维修、计算机操作、烹饪等专业技能)、“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人员的顺序优先聘用。 不得报考的情形: (一)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和现役军人; (二)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各类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中被开除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步骤和方法 此次公开招聘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开展报名、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心理测试和面试工作。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9月16日——2019年9月18日上午12:00。 (2)报名地点:康乐县消防救援大队。 (3)报名所需材料: ①报名须携带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书(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二寸蓝底照片8张; ②报名人员有退伍证、驾驶证、计算机等级证、执业资格证等证件的须提供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③委托报名的,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受委托人本人身份证和委托书原件; ④报名时须填写《康乐县政府专职消防救援员招录报名登记表》(见附件)一式三份。 (二)准考证 准考证发放时间:2019年9月19日全天。 地点:康乐县消防救援大队。 (三)考试 (1)体能测试 测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体能测试项目:单杠引体向上、10米×4往返跑、1000米、原地跳高四项,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招录体能测试及标准》进行评分。 (2)岗位适应性测试 体能测试结束后进行岗位适应性测试,测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负重登六楼、原地攀登六米拉梯、拖拽三项,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招录岗位适应性测试及标准》进行评分。岗位适应性测试结束后,测试成绩将在康乐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布。 (3)心理测试及面试 按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按聘用岗位1:2的比例确定心理测试和面试人员,心理测试主要考察招聘对象的心理承受和自我调节能力。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参加心理测试及面试人员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心理测试及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