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入学请办理好由当地政府或民政部门开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证明须由乡、镇以上政府机关或民政部门出具,且需有经办者亲笔签名和有效联系方式),由学校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方式予以资助,如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助学金等。 第八章 招生监督与咨询 第二十八条 招生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各项招生政策,遵守招生纪律,杜绝一切徇私舞弊行为。 第二十九条 申诉方式:电话 020-85227073,传真 020-85221340。 第三十条 联系方式 电话:020-85220130 传真:020-85221340 暨南大学网址:https://www.jnu.edu.cn 暨南大学招生办网址:https://zsb.jnu.edu.cn 邮箱:ozsb@jnu.edu.cn 地址:广州市黄埔大道西601号暨南大学行政办公楼403室 邮编:510632 第九章 附 则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查通过,适用于普通高考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本章程若与教育部和有关省(市、自治区)的相关规定不一致,最终以教育部和有关省(市、自治区)的相关规定为准。本章程由暨南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