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南京市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做好当前重点工作实施方案》(宁委办发电〔2020〕26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保障基层一线工作力量,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85名村(社区)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农村社工”和“城市社工”)、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的单位、岗位、数量、资格条件和相关信息,在高淳区政府门户网站()和高淳发布、慢城先锋微信公众号发布。 有关招聘岗位信息详见《2020年高淳区农村社工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2020年高淳区城市社工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2)《2020年高淳区部分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3)(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报名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4.有较强的组织能力、群众工作能力,吃苦耐劳,能够处理复杂问题,愿意扎根村(社区)等基层一线,善于从事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等工作。农村社工岗位需经常值班值守,能够承担疫情防控、环境治理、防汛抗旱等急难险重任务,适宜男性。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8月1日至2002年7月31日之间出生),身体健康。 6.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学历放宽至非全日制大专学历。 7.《岗位信息表》中的退役军人是指:退役后首次安置地在高淳并取得高淳户籍的复员干部、以选择自主就业方式退出现役的士官、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下岗失业转业志愿兵士官(含自谋职业)。高淳户籍报考农村社工人员原则上报考户籍(或常住地)所在街镇的岗位。 8.中共党员优先。 9.具备《岗位信息表》中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其中,“专业”条件参照《江苏省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审核。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0年8月31日。 (二)凡有下列情形者不予报名或取消资格: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2020届毕业生。 2.正在接受有关部门相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或受党纪政务处分未满影响期限的人员。 3.违法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 4.曾因违规违纪受到开除公职处分或留党察看及以上处分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被录用的其他情形。 (三)有关要求 1.资格条件中的应届毕业生:指国(境)内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毕业并于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证书的人员。 2020年毕业并于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证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如是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后,直接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且读研期间无工作经历的,按应届毕业生报名。 2018年和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符合上述条件的非全日制研究生,若仍未落实工作或学习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可按应届毕业生报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如之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按应届毕业生报名。 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含2018年、2019年毕业,且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按应届毕业生报名。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是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并在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留学人员。 2.资格条件中具有3年及以上社会工作经历的社会人员:指参加社会工作满3年或3年以上,需提供本人截止2020年8月31日满3年社会工作经验的单位证明材料或工作单位为其缴纳保险满3年的证明材料。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程序及要求 1.网上报名。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一人一岗。报名、照片上传和资格初审,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报名网址:南京人事考试网。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0年8月17日9:00—8月19日16:00。 2.资格初审。招聘单位根据其设置的招聘岗位条件,负责对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初审。退役军人的资格审查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 资格初审时间:2020年8月17日9:00—8月20日16:00。 3.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可于2020年8月17日—8月21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6:00),向负责资格审核的招聘单位(退役军人报考人员向退役军人事务局)陈述申辩。2020年8月22日前资格初审单位完成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 4.信息查询。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5.报名确认。通过资格初审并按时上传照片的人员,即报名成功。未按时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 6.核减(取消)计划。各岗位笔试开考比例为1:3,报名人数未达开考比例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报名结束后,报考被取消岗位且已确认报名资格的应聘人员,可于2020年8月23日9:00—17:00,登录南京人事考试网补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7.准考证打印。通过资格初审人员须于2020年8月26日9:00—8月27日17:00登陆南京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有问题,请直接与南京人事考试网联系,联系电话:025—83151200。 8.应聘人员有关要求 (1)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严格按招聘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报名表中所填专业应与毕业证书专业一致,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严禁弄虚作假、严禁违纪违规。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2)照片上传为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在20KB以下)。 (3)报名需使用本人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考试方式和实施办法 招聘对象为退役军人的岗位采取笔试和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他岗位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委托第三方统一组织。 1.笔试 (1)笔试范围:不指定考试教材或辅导用书,主要测试公共知识与基层工作实务能力。 (2)笔试时间:2020年8月29日上午9:30—11:30。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