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戴耀廷披着“法律学者”外衣,荼毒年轻人,教唆破坏法治,早应被开除”资料图片 大学教席并非违法“保护伞”,近年多名反对派立法会议员都曾因违法行为而不获校方续约。本港多名教育界人士指出,原港大法律学院副教授戴耀廷披着“法律学者”的外衣,向年轻人鼓吹“违法达义”、“公民抗命”等破坏法治的谬论,策动暴乱,祸害深远,港大将其解僱是回应广大市民诉求,合情合理。\大公报记者 唐川、高仁 近年多名反对派立法会议员因违法被判囚。去年因“佔中”案被判囚八个月的原浸会大学社工系讲师、兼社福界立法会议员邵家臻,前日接获校方通知不再续约,合约至今年8月31日到期。浸大回应表示,校方根据既定政策及程序处理所有合约事宜。 之前不获大学续约的还有原理工大学应用社会科学系专任导师、“热血公民”立法会议员郑松泰。他因“倒插国旗案”於2017年9月被裁定侮辱国旗罪及侮辱区旗罪成。2018年1月,郑松泰收到校方纪律裁决通知,於同年6月合约期满后不获续约。 另外,原岭南大学中文系助理教授陈云曾声援“佔旺”及通过《香港城邦论》等著作鼓吹“港独”,他於2016年被校方通知不获续约。 2013年已开始鼓动“佔中” 多名教育界人士指出,上述种种均是先例,戴耀廷不应例外。香港理工大学会计及金融学院前副教授刘佩琼表示,今次解僱戴耀廷的决定并不涉及政治打压,也与“学术自由”无关。戴耀廷从2013年开始鼓吹非法“佔中”的理念,今年更发表“真揽炒十步”的文章,鼓动、煽动学生,以不诚实、没有信用的方式达破坏的目的,危害社会治安,威胁国家安全,已完全背离“学术自由”。校委会作出解僱他的决定完全是理所应当。她亦说,校委会是主管大学的最高权力机构,从学校发展方向、策略等方面作出决定;与此前由学生、教职员组成的教务委员会完全是两个层次。 犯刑事案 不涉学术自由 教育政策关注社主席张民炳认为,港大辞退戴耀廷,是基於法庭判决为考虑因素,就如公营机构撤销僱员的受僱关係,都会考虑僱员有否触犯刑事案件,所以校务委员会考虑这些作为依据都是客观公正。他亦指出,戴耀廷既触犯刑事案件,和香港学术自由不能拉上关係。 教联会主席黄锦良认为,解僱戴耀廷的决定合情合理,亦是回应香港市民诉求。他指,戴耀廷在违法“佔中”前已提出所谓“违法达义”、“公民抗命”的主张,严重影响香港大学的学生及教育界人士,继而影响香港市民,违法“佔中”后,戴仍继续发表有关言论影响社会,最终更间接影响到“港独”思潮的出现,祸害香港。他希望,解僱戴耀廷可令大众意识到“违法达义”和“公民抗命”的谬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