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得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和高水平运动队资格等特殊类型考生参加相应高校的特殊类型招生录取,必须在相应高校所在招生批次第一次填报志愿时填报特殊类型志愿(相应高校在本科一批和其他批次均设招生计划的,在本科一批填报;本科二批同理)。有关特殊类型志愿填报的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特殊类型考生填报志愿时间、各分数段截止时间与其他考生相同,考生若不在本人分数所在分数段填报志愿截止时间前填报,则视为放弃相应高校的特殊类型招生录取资格。 特殊类型考生若选择了填报特殊类型招生志愿,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按有关规定单独投档、招生院校单独录取,不占用我区已公布的招生计划,录取与否、录取何专业由招生院校决定;考生若选择填报非特殊类型招生志愿,则不享受特殊类型招生录取相关政策,与其他考生相同,按照普通类专业录取执行。特殊类型考生所填报的相应高校的特殊类型招生录取志愿不影响其他考生的各种实时动态排名。其中,在我区有确定的招生专业和计划数且录取标准以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为参照的高校专项计划在本科提前A公布,并提供动态排名。 (二)美术类、音乐类、编导类专业投档规则 报考美术类、音乐类、编导类本科专业考生,须全区相应类别专业统考成绩本科合格(报考只承认本校专业课成绩的高校的考生还必须相应校考成绩合格)、文化课总分(含政策性加分,但教育部、自治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下同)达到我区对应类别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按所报志愿顺序,全部投招生院校。 报考美术类、音乐类、编导类专科专业的考生,须全区对应类别专业统考高职(专科)或本科成绩合格、文化课总分达到我区对应类别专科最低控制分数线,按所报志愿顺序,按文化课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投档比例投档。其中,列专科提前批的专科专业,执行前述本科专业投档规则。 (三)其他艺术类专业投档规则 报考其他艺术类本科专业的考生,若取得所报考高校校考成绩合格,且文化课总分达到我区其他艺术类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按所报志愿顺序,全部投招生院校。 报考其他艺术类专科专业的考生,若取得所报考高校校考成绩合格且文化课总分达到我区其他艺术类专科最低控制分数线,按考生所报志愿顺序,按文化课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投档比例投档。其中,列专科提前批的专科专业,执行前述本科专业投档规则。 (四)体育类专业投档规则 报考体育类本科专业考生,文化课总分、专业课成绩达到我区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填报志愿专栏所公布的投档排序成绩(文化课总分或专业课成绩)和投档比例投档报考院校;报考体育类专科专业考生,文化、专业课成绩达到我区专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所报志愿顺序,按文化课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投档比例投档。 (五)普通类和高职对口招生投档规则 报考普通类和高职对口招生的考生,文化课总分达到我区对应类别相应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美工设计类美术统考成绩须达到合格分数线),按所报志愿顺序,按文化课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投档比例投档。 (六)关于多名院校志愿和投档成绩相同考生投档规则 按投档比例投档时,当遇到多名院校志愿和投档成绩相同考生时,原则上不受院校投档比例所确定的人数限制,全部投招生院校。 (七)投档人数的计算 投档人数为计划数乘以投档比例的结果向上取整,例如,计划数10人,投档比例1:1.02.投档人数为11人。 四、录取规则及工作流程 (一)录取规则 院校原则上执行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gaokao.chsi.com.cn)“阳光高考——教育部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指定平台”招生章程频道发布的年度招生章程中确定的录取规则。 鉴于我区实行“动态排名、精确定位”填报志愿的办法,区内院校各批次录取新生均按专业志愿清的规则进行,即投档考生按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区外院校高职高专批录取规则按专业志愿清执行;其中,既有本科,又有专科招生计划的院校,其高职高专批或专科提前批录取新生可按其向社会发布的招生章程中所明确的录取规则进行。 1. 区内院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规则 区内院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区内考生时,各专业须选择以下4种模式之一作为该专业进档考生的录取规则,同一院校同一专业只能择其一种模式: 一是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二是按文化课总分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三是按专业课成绩乘60%与文化课总分乘40%之和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四是按专业课成绩乘40%与文化课总分乘60%之和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区内高校录取艺术类考生,要按专业志愿清的原则进行,前一专业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可以从后一专业未录取考生中录取。 2. 平行分考生择优录取规则 当考生录取排序成绩相同时,首先要执行国家或自治区所规定的相关优先录取政策,其次要执行高校招生章程中所明确的择优录取规定。若仍无法取舍,再按如下规则择优录取: 对普通文科和蒙授文科考生,依次按语文(蒙古语文甲或朝鲜语文,下同)、文科综合、外语(汉语授课加试蒙古语文乙的考生取外语30%+蒙古语文乙70%,蒙语和朝语授课考生取外语30%+民族汉考三级70%,下同)、文科数学择优录取;对普通理科和蒙授理科考生,依次按理科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择优录取;对艺术类考生,依次按专业课(统考,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为校考)、语文、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外语、文科数学(理科数学)择优录取;对以文化课总分排序投档的体育类考生,依次按专业成绩、语文、文科综合或理科综合、外语、文科数学或理科数学择优录取;对以专业成绩排序投档的体育类考生,依次按文化课总分、语文、文科综合或理科综合、外语、文科数学或理科数学择优录取;对高等职业院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各科类考生,依次按专业课综合、高职语文(高职蒙古语文)、高职数学(高职蒙数学)、高职英语择优录取。 (二)录取工作流程 1.院校上网登录,核对招生计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