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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泾河新城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 招生入学工作实施细则》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采集侠 人气: 发布时间:2020-06-27
摘要:努力为每一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创造条件

      现将经中共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教育卫体局委员会、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教育卫体局研究制定的《泾河新城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细则》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教育卫体局

2020年6月18日



《泾河新城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细则》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精神,按照《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管理工作的通知》(陕教〔2020〕49号)及西咸新区教育卫体局《关于印发<西咸新区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陕西咸教卫体发〔2020〕123号)要求,进一步规范招生秩序,保障教育公平,营造良好教育生态,特制定泾河新城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教育,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全面落实陕西省西咸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西咸新区基础教育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陕西咸办字〔2020〕16号)文件精神,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营造良好教育生态,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工作原则

      1.坚持免试就近入学。严格遵守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规定,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面谈、测评等名义选拔学生。公办学校按照学区划分就近入学。义务教育学校不得组织特长生招生。

      2.坚持民办公办学校同步招生。严格执行上级相关部门政策规定,符合泾河新城入学条件的学生,实行公办民办学校同步登记报名、同步招生录取、同步注册学籍。任何公办民办学校不得提前选拔生源。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实行电脑随机录取。

      3.坚持控辍保学。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落实控辍保学“七长责任制”,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严禁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

      4.坚持计划管理。按照部颁班额标准,结合学校办学规模、办学条件,科学核定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起始年级不得产生“大班额”,确保消除义务教育学校56人(含)以上“大班额”。

      5.坚持公平公开公正。通过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开招生方案、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报名条件、录取结果等,充分接受社会监督,实行阳光招生,确保招生入学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

      二、公办学校招生入学

      (一)划定学区

      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总体目标,根据适龄儿童少年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为每所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科学划定学区范围,确保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全覆盖。学区划分调整的学校,要认真做好家长工作,确保招生秩序平稳(各学校学区划分详见附件1)。

      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细则和学区划分统一在新城管委会门户网站及教育卫体局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布(日程安排见附件2)。

      (二)招生对象 

      小学:2014年8月31日(含8月31日)以前出生的泾河新城户籍的适龄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外地户籍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

      初中:具有泾河新城户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外地户籍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由当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批准。

      (三)对象认定

      常住地分三类认定:第一类是本人或父母户籍在泾河新城相应学区内12个月以上(含12个月),查验户口簿;第二类是进城务工随迁子女【父母在新城相应学区购房安家12个月以上(含12个月)的;父母在新城相应学区经营工商企业或务工12个月以上(含12个月)的】,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四证”审核;第三类是外地户籍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详见附件3)。

      “四证”具体内容:

      居住证明:随迁子女父母取得的泾河新城居住证,居住证地址必须与实际居住地址一致。同时,租房人员须提供《房屋租赁备案登记证明》或与房屋产权所属人签订的合法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购房人员须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等有效证明材料。泾干街道、高庄镇、永乐镇、崇文镇拆迁户子女父母无需提供居住证,但需提供以上合法稳定居住的证明和街镇政府提供的拆迁证明。

      务工证明:随迁子女父母合法、真实、有效的劳动务工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

      户籍证明:随迁子女与父母同一户籍的户籍簿及父母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流出证明:适龄儿童少年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开具的务工人员子女在户籍地无监护条件,同意学生流出接受义务教育的证明。

      (四)信息审核

      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登记前须接受信息审核。学生及其家长登录西安市教育局门户网站、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管理平台(网址:)及微信公众号(xaywjy)自行下载并填写《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审核登记表》(见附件4),按照教育卫体局的工作安排,在规定时间内持《登记表》及户口本、居住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到对应学区公办小学、公办初中接受入学信息审核,填报意愿学校。信息审核按照“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由对应学区公办小学、公办初中进行入学信息审核(姚家巷中学、逸夫小学学区内适龄儿童少年有就读民办学校意向的,统一在姚坊小学进行信息审核;泾河第一中学学区适龄儿童少年在文塔寺中学进行信息审核;泾河第二学校学区适龄儿童少年在姚坊小学进行信息审核;泾河第三小学学区适龄儿童少年在高庄中学进行信息审核)。入学信息审核通过后,取得《西安市2020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登记报名告知书及报名条》(以下简称《报名条》)。

      (五)招生入学

      适龄儿童少年取得《报名条》,即完成对应学区公办学校登记或统筹公办学位的登记。确定在公办学校就读的,不再进行网上报名。

责任编辑:采集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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