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资讯 关注 科技 财经 汽车 房产 图片 视频 全国 福建

教育

旗下栏目: 教育 体育 网络 军事

福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20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的意见的通知(2)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采集侠 人气: 发布时间:2020-06-12
摘要:(一) 为确保幼儿园招生工作规范、有序,五城区(鼓楼、台江、仓山、晋安、马尾)公办园和参与试点改革的政府购买普惠性服务民办园的派位招生方式为电脑摇号,五城区教育局应于6月10日前,将辖区拟参加派位招生的园所

(一) 为确保幼儿园招生工作规范、有序,五城区(鼓楼、台江、仓山、晋安、马尾)公办园和参与试点改革的政府购买普惠性服务民办园的派位招生方式为电脑摇号,五城区教育局应于6月10日前,将辖区拟参加派位招生的园所名称、招生计划及派位比例向福州市教育局申报。

(二) 受疫情的影响,2019-2020学年春季学期幼儿园的园历未定,目前各县(市)区的招生时间无法确定,届时由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在招生方案中予以明确或以补充通知的形式发布;原则上五城区的时间统一,其他辖区由辖区教育行政部门自行确定。

(三) 幼儿园收费应按照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并报辖区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各级各类幼儿园应向社会公布收费事宜,并自觉接受发改、财政和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严禁借招生收取赞助费、兴趣小组费,严禁提前收费、一次性收费等行为。

(四)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应加强招生服务工作,要增强法制观念、政策意识和服务意识,认真做好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热情、耐心、细致做好家长的工作。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矛盾问题,要及时化解,以维护招生秩序,保证社会安定稳定,确保今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责任编辑:采集侠
首页 | 资讯 | 关注 | 科技 | 财经 | 汽车 | 房产 | 图片 | 视频 | 全国 | 福建

Copyright © 2015 新闻资讯门户站 版权所有

电脑版 | 移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