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烈士、公安英模、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军人、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援藏干部、2020年市区卫生健康委公布的我市直接参与新冠肺炎疫情医疗救治的一线医务工作人员和支援湖北医疗队人员(含驻渝部队医务人员)、政府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华侨、港澳台同胞、在渝工作的外籍专家,其子女按相关规定统筹安排公办学校入学。 积极推进保障残疾学生接受教育,全区公办学校必须接收招生范围内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学生随班就读;协助患有严重生理缺陷但能适应学校学习生活的适龄学生进入特殊学校就读;无法到校参加学习的重度残疾学生,对口学校按“一人一案”方式提供送教上门服务,纳入学籍管理。 其他特殊情况由区教委统筹安排学校入学。各校有义务接收区教委指定入学的学生,并用好管好“重庆市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动态管理平台”,对招生入学工作实施台账化精准控辍。 五、义务教育中小学招生入学流程(详见附件1、附件2) 6月12日,区内小学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法定监护人按所在小学安排到校现场填写《沙坪坝区2020年小升初派位摇号志愿表》,志愿表信息须与网上报名信息保持一致,否则视为无效。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进行。区教委成立以区教委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招生领导小组。各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工作小组,负责学校招生的具体工作。 各学校必须不折不扣落实各级工作要求,落实招生管理责任制度到人,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本校招生入学工作提前谋划、稳妥安排、按时启动,严格按照市区教委招生工作政策拟定本校具体招生计划与工作方案。 (二)严肃招生纪律 严禁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面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拔生源;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任何学校单独或与社会培训机构等联合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分班考试或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三)强化监督检查 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中小学招生入学的“十项禁令”。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加强对招收外籍人员子女的国际学校招生管理,不得擅自招收中国籍学生。各学校要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建立切实有效的监管机制,向社会公布本校招生纪律监督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各学校严禁向社会公布未经区教委审查备案的招生简章、招生广告和自主招生方案,严禁虚假宣传、欺骗学生和家长。区政府督导部门将适时对招生入学政策落实情况开展督导。 (四)严惩违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有关法律规定,进一步健全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及时制止和纠正违规行为,并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确保中央决策部署落实扎根。对违规招生的学校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经办人员要予以约谈、通报批评,对相关学校及个人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对违规招生造成恶劣影响的,按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因违规招生被教育部门通报的民办学校,年检一律作为不合格处理,限期整改,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核减招生计划;拒不执行改正的,依法依规处罚,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没有取得办学许可证的(含筹设期间)不得招生。区教委将继续把规范中小学招生行为纳入对各校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考核,对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将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责问责。 (五)加强宣传引导 各学校充分做好宣传引导工作。通过教师会、家长会、学生会等多种方式面向广大师生、家长认真解读、大力宣传义务教育招生制度改革的重要意义、政策措施和具体安排。要切实引导和消除学生、家长对招生政策的困惑和入学问题的焦虑,努力营造社会各界广泛理解、大力支持和积极参与的良好氛围。 本实施意见从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 1.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2020年义务教育初中招生入学流程 2.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2020年义务教育小学招生入学流程图及日程安排表 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2020年6月3日 附件1
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2020年义务教育初中招生入学流程 一、公办中学入学流程 (一)区内小学毕业的沙坪坝区户籍应届学生入学(6月底) 沙坪坝区户籍应届小学毕业生应在其毕业小学的对口中学免试入学。因区划调整,重庆大学城第三中学校对口小学调整为重庆大学城第一小学校、重庆大学城第三小学校、沙坪坝区沙小盛德小学校、沙坪坝区学府悦园第一小学校、沙坪坝区学府悦园第二小学校。 (二)区属市级重点中学初中学位电脑随机派位入学(6月底) 区属市级重点中学重庆七中、凤鸣山中学、青木关中学的初中招生仍按照“区域划片、多校对口、随机派位、免试入学”的方式进行。由于大学城一中划转高新区,从2020年起,青木关中学初中学位电脑随机派位学校调整为青木关学区所有小学、陈家桥学区所有小学。青木关学区的巴师附小、青木关镇小对口初中为青木关中学,其沙坪坝区户籍六年级学生对口升入青木关中学初中,不参加随机派位。重庆七中、凤鸣山中学派位学区范围保持不变。 (三)区外小学毕业的沙坪坝区户籍应届学生入学(7月16日) 由区教委中招办根据学生户籍所在片区中学学位情况进行统筹安排相对就近入学。其法定监护人应持以下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统筹安排的对应初中办理入学报名手续。 1.适龄儿童与其法定监护人的同一户口簿 2.房屋产权有效证明 3.应届小学毕业证明 (四)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7月18日—7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