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资格复审结束后,对复审结果在“准格尔旗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公布、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期限为3天。对经公示后无异议者,根据岗位,按照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范围。 (五)体检 1. 考试工作结束后,根据岗位,按照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如果末位出现成绩并列的报考人员全部进入体检范围,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在“准格尔旗人民政府”网站上另行通知。 2.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进行。 3. 考生不按时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录用资格,根据岗位,并按照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等额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 根据岗位,按照考生的总成绩、资格复审情况、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准格尔旗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公示期为7天。 (二)聘用 1. 公示期间,对反映的问题影响聘用经查证属实的,取消录用资格,根据岗位,并按照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等额递补;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录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签订劳动合同。 2. 拟聘用人员由准格尔旗公开聘用嘎查村社区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岗位及名额进行分配,不服从分配的人员视为放弃聘用资格。对因成绩并列而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造成超出应聘名额的,也予以聘用。 3. 岗位分配后,拟聘人员与所分配苏木乡镇(街道)签订劳动合同,并报旗人社局和民政局备案。新录用的嘎查村工作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聘用期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聘用期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不予签订下一年度聘用合同,并直接予以解聘。连续三年考核合格的,可签订续聘合同。聘用期间,不得无故脱岗,不得借调到其他单位,否则解除劳动合同。 五、报酬待遇 此次招聘的嘎查村服务人员报酬待遇比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城镇社区工作人员报酬待遇有关事宜的通知》(内政办字〔2012〕264号)文件的标准执行。 六、其他事宜 (一)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考录工作全过程,在考录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报考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录用情形的,一律取消其录用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三年内不得参加准旗其他考试。 (二)此次招聘的嘎查村工作人员只限在准格尔旗嘎查村工作、社区工作人员只限在准格尔旗社区工作,不得转移到其他任何部门和单位工作。 (三)此次招聘不委托任何机构、个人进行考试培训;不收取考试费用。 (四)本公告由准格尔旗公开招聘嘎查村社区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477—4893623 准格尔旗公开招聘嘎查村社区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5月18日 原文标题:2020年准格尔旗招聘嘎查村、社区工作人员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