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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区2020年秋季义务教育学校报名指引(3)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采集侠 人气: 发布时间:2020-05-01
摘要:(3)相关证明材料:军人身份证明:军人身份证、军官或士官证;户籍证明:户口本(首页、家属页、子女页)、子女出生证、子女身份证;居住证明:房产证、租赁凭证或单位宿舍证明;单位证明:军人现役情况、子女关系

(3)相关证明材料:军人身份证明:军人身份证、军官或士官证;户籍证明:户口本(首页、家属页、子女页)、子女出生证、子女身份证;居住证明:房产证、租赁凭证或单位宿舍证明;单位证明:军人现役情况、子女关系、享受特殊待遇情况说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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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方法

1.家长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预报名,申请信息保存成功后,报名系统将自动计算适龄儿童、少年的初步积分,最终积分以各职能部门审核为准。网上预报名期间,区教育局将每天公布各学校报名人数、学位类型明细、初步录取积分等信息。

2.第一志愿填报公办学校的,按学位类型顺序录取,第一类>第二类>第三类>第四类>第五类>第六类>第七类>第八类,相同学位类型,按积分由高到低顺序录取;前一类型不能全部录取时,不再进行下一类型的录取;当多个申请人积分与录取分数相同且申请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以抽签的方式确定录取名单。

第一志愿填报民办学校的,首先录取本校直升的学生(本校六年级毕业且第一志愿填报本校),申请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时全部录取,申请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通过摇号的方式确定录取名单;本校直升学生录取完成后,仍有学位的,再录取其他第一志愿填报本校的学生,申请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时全部录取,申请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通过摇号的方式确定录取名单。

公办学校第一志愿录取完成后,如所有公办学校均已完成招生计划,区教育局按家长所报民办学校志愿(第二、三志愿)按照积分录取规则进行录取。公办学校第一志愿录取完成后,仍有学校有空余学位的,将面向全区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征集志愿,进行第二次录取;仍未被录取的,区教育局按家长所报民办学校志愿(第二、三志愿)按照积分录取规则进行录取。被民办学校录取,按时报到注册的,可以到就读的民办学校申请学位补贴。

具体积分项目和标准参见《光明区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积分入学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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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常见问题解答

Q

光明区2020年整体学位保障情况如何?

A

经测算,光明区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含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能提供的学位总体能够满足符合就读条件适龄儿童、少年入读需求。

Q

光明区2020年有多少新增公办义务教育学位?

A

2020年,我区有塘家学校、教科院实验学校(光明)、深圳实验光明学校、白花学校、中山大学深圳附属学校、玉律学校等6所新(或改造)学校投入使用。教科院实验学校(光明)2020-2021学年度借址教科院实验小学(光明)办学。2020年全区新增公办初一学位600个、小一学位830个。

Q

光明区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如何招生?

A

根据《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深教[2020]51号)精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严格执行与公办学校同标准,同步招生,不得招收不符合我市就读条件的学生入学;办学层次同时包括小学和初中的民办学校,可以首先通过直升方式招收本校自愿报读初中的小学毕业生;面向全区招生且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摇号录取。

光明区的做法:

(1)网上预报名。5月上旬,公民办学校同步开展网上预报名工作(不再安排时间补报名),同一标准、同一时间、同一系统。

(2)第一志愿填报民办学校的,首先录取本校直升的学生(本校六年级毕业且第一志愿填报本校),申请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时全部录取,申请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通过摇号的方式确定录取名单;本校直升学生录取完成后,仍有学位的,再录取其他第一志愿填报本校的学生,申请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时全部录取,申请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通过摇号的方式确定录取名单。

第一志愿填报公办学校的,第一志愿录取完成后,仍有学校有空余学位的,将面向全区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征集志愿,进行第二次录取;仍未被录取的,区教育局按家长所报民办学校志愿(第二、三志愿)按照积分录取规则进行录取。被民办学校录取,按时报到注册的,可以到就读的民办学校申请学位补贴。

Q

商务公寓能用于申请学位吗?

A

根据深圳市政府2014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第2章2.2、2.3条所述:商务公寓是为商务人士提供中短期商务与住宿服务,不提供学校、幼儿园等居住配套的办公类建筑。商务公寓当做其他住房,实际居住满一年(2019年3月31日前已做好居住信息登记)可以申请义务教育学位。按照其他住房分类,不积分。

Q

适龄儿童为学区内光明户籍,监护人居住在学区内自有产权房,但户口本上登记的落户地址与实际居住地址不一致,申请学区内的学校,能算是第一类学位类型吗?

A

不算。学位类型第一类必须要满足户籍、房屋产权(监护人>50%)、实际居住“三统一”,如不满足则属于第二类。

Q

我在学区范围拥有一套未实际居住的自有产权房,能用此房产申请学区内的学校吗?

A

不能。在学位申请时,适龄儿童、少年的监护人须在学区范围内实际居住,未实际居住的房产不能用于学位申请。

Q

家长居住无产权房,无法办理租赁凭证,能申请义务教育学位吗?

A

居住在无产权房内的群众无法提供住房证明材料,实际居住满一年(2019年3月31日前已做好居住信息登记)可以申请义务教育学位,不积分。

Q

我和小孩与孩子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居住,能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住房申请义务教育学位吗?

A

儿童、少年及父母同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可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住房申请学位,但不积分,分类等同其他住房。

Q

光明区学位申请可选择多少个志愿?如何填报?

A

责任编辑:采集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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