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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福建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立学校公开招聘新任教师13名公告(3)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采集侠 人气: 发布时间:2020-03-11
摘要: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不影响聘用的,先由第一轮招聘的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用人学校,再由补充招聘的考生按综合成绩从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不影响聘用的,先由第一轮招聘的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用人学校,再由补充招聘的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用人学校(选岗后的任教学段应服从用人学校安排)。若同一岗位拟聘用人选有2个及以上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相同,取笔试成绩高者优先选岗。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取笔试原始成绩高者优先选岗。若笔试原始成绩也相同,取笔试的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选岗。若笔试的教育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成绩、面试成绩皆相同,则加试一场面试,加试成绩高者优先选岗。经人社部门核准后,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与报考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为期三年的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转正;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方案通过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和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发布。招聘后续相关信息,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相关信息。

(二)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察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三)招聘工作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回避制度。本次考试纪律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有关规定执行。本次考试回避规定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有关规定执行。招聘工作全程接受区纪检部门、组织人事部门监督。监督电话:0595-22353099,22351969。

(四)未尽事宜由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95-28987868。

附件:2020年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立学校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岗位信息表

中共泉州市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党务工作部

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社会事业局

责任编辑:采集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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