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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卖场买建材 门店老板却失联了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采集侠 人气: 发布时间:2019-06-09
摘要:在卖场买建材 门店老板却失联了,买建材 大卖场 地板商 收银处

到大卖场买建材,和尚失联了,庙该不该赔?消费者孙女士日前的经历得出的标准答案是:有责任,但难界定比例。

孙女士投诉称,去年12月,她在硚口一大型建材卖场买了8000多元的“柏尔地板”,并向柏尔地板的店老板支付了6000元。今年5月,新房需要装地板时,却得知老板不见了,店铺也关了门,孙女士便找大卖场索赔。卖场在调查后认为,孙女士是把货款交给了卖场内的柏尔地板门店,卖场统一收银处并没有收到孙女士的货款,大卖场不愿意赔偿消费者,孙女士就向硚口区宗关市场监督部门投诉。

在市场监督所的调解现场,消费者以《消法》第43条为依据,要大卖场作为“柜台出租方”,承担连带责任。卖场方在调解时一再强调,他们在卖场门口和卖场的广播中,反复重申了“统一收银”的重要性,要消费者到卖场统一收银处交钱,他们已尽了告知义务。同时,卖场也承认:他们对此事负有责任,但责任大小无法确定,因此,他们无法满足消费者的退6000元货款要求;也不可能按消费者的要求,由卖场向消费者提供地板;同时,卖场也不同意消费者提出的第二套解决方案:由地板商、大卖场、消费者各出三分之一,由厂家提供地板。

市场监督人员29日告诉长江日报记者,地板商失联的原因不明。建材大卖场对于相关投诉有两种解决方案:一种是对于将货款交到统一收银处的,由卖场进行相关赔付,消费者都比较满意;但是,对于没有将货款交给统一收银处的,而是直接交给门店的消费者,卖场也承认他们有责任,但不愿意明确他们应该承担多少责任。希望由法院来判决他们到底应该负多少责,他们一定按法院判决如数赔偿消费者的损失。

因为市场监督人员也无法确定卖场到底应负多大责任,只能请消费者走司法程序,由法院做出最终判决结果。由于消费者急着用地板装修新房,最后,在市场监督人员的调解下,卖场同意协助消费者联系柏尔地板的生产厂家,争取个优惠价,消费者按优惠价出钱后,由厂家提供地板。消费者然后再通过法律渠道,追回自己的损失。

【特别提醒】

到建材卖场买建材,一定要到卖场的统一收银台交钱,否则,一旦卖场内的门店卷款逃跑,或出现其他意外,卖场就不愿意负责,更不可能实行“先行赔付”。这就是在同一个卖场的同一柜台买东西,收银点不同,会有两种截然不同结果的原因。

责任编辑:采集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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