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1.产废单位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抽查合格率=(达标的危险废物产废单位数量+0.7×基本达标的危险废物产废单位数量)÷危险废物产废单位抽查总数量。 2.经营单位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抽查合格率=(达标的危险废物经营单位数量+0.7×基本达标的危险废物经营单位数量)÷危险废物经营单位总数量(无经营单位则按全市平均值得分)。 3.评定方式考核实行百分制评分,工作确有亮点的,可报市局备案后予以适当加分,但最高得分不得超过该项目的分值。 4.表中带(*)的项目无具体分值,为加分项或扣分项。 附件2 产废单位识别 一、重点产废单位 1.重点产废企业:年产危险废物量1000吨(含)以上企业;年产危险废物量100-1000吨的企业。 2.敏感产废企业:涉及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转办信访件、反复投诉、有严重违规违法记录、环境安全隐患突出及超一年期贮存量超50吨(含)的重点敏感企业。 3.重点产废行业:涉及重金属、三致(致畸致癌致突变)物质、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及医疗废物等的有色金属、石化、化工、医药、印刷线路板、电镀、皮革、合成革、铅蓄电池、生活垃圾焚烧、医疗废物处置等行业;非法转移、倾倒、处置案件频发的行业;上年度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平均达标率低的行业等。 二、其他产废单位 除重点产废单位外的一般企业和年产生危险废物小于1吨的小微企业。 附件3 附件4 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年度工作 总结要求 工作总结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工作组织实施情况和自评打分情况,包括规范化管理范围和内容、部门和岗位职责分工情况、主要工作过程、时间进度、完成情况等; 二、危险废物环境无害化处置推进情况,包括监管能力建设情况和处置能力保障情况; 三、产废单位和经营单位规范化管理抽查合格率情况和违法企业惩罚情况等; 四、取得的主要经验和发现的主要问题; 五、推进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的建议; 六、附件:被抽查单位基本情况记录表(附3),不达标和基本达标企业规范化管理结果汇总表,不达标企业存在的问题及其处理情况、建议予以联合惩戒的有关人员名单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