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音响灯光网报道,5月25日,在“六一”儿童节的前一个星期,本应该有一个快乐童年回忆的节日,让人痛心的事情发生了。福州漳州开发区金水仙大剧院的舞台中央升降小舞台发生坍塌,造成15人受伤,其中1名儿童经抢救无效死亡。舞台事故屡屡发生,国家已经明确表示演出安全=国家安全,为何还有人斗胆漫不经心对待演出,这次悲剧更是发生在儿童身上……演出安全不能靠从业者的自觉来保证,还需要有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醒所有从业者。 那么本次金水仙大剧院舞台坍塌事故,谁应该为此事负责? 责任人一:演出主办方 毫无疑问,作为本次活动的主办方,昆明雀神文化传播公司对所有儿童的安全有着安全保障义务,具有保障他人人身、财产安全不受侵害的责任。这种义务的存在不以双方之间合同的存在为前提要件。
据记者了解,昆明雀神文化传播公司于2019年2月19号注册,公司仅仅成立3个月,然后就发生了这起舞台事故。这不禁让人联想,如果是毫无经验的文化活动公司,不应该在成立3个月内就能够主办一场这样大型的活动;如果是有经验的文化活动人员,有没有可能是之前就出现过问题然后“借壳重生”?
是否存在这样的问题,我们当然不得而知,但就目前这起事故而言,已经引起了极其恶劣的影响,而本次活动的主办方相关负责人也第一时间被警方控制,到底承担本次事故的多少责任,我们会继续跟进本次事件。 责任人二:剧院管理方 在所有社会活动中,包括宾馆、商场、火车站等场所的管理人、各种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以及先前行为而引起安全保障义务的行为人都是义务的承担主体,剧院管理方当然也不例外。本次事故是舞台小升降台坍塌,其中一个原因是合影人数太多超重,事故发生时舞台上大部分为儿童,且呈静态无剧烈动作,此时升降台载荷应远低于标准要求,那么为什么会因超重而塌陷呢?如果是舞台承重不达标,剧院管理方是否知道?是否向活动主办方明确警示过呢?
就本次舞台坍塌事件来说,剧院管理方也要承担责任,承办活动的地点就是金水仙大剧院,保障参与活动人员的安全是义务,如果未能就危险源提前示警,甚至是没有维修保障相关舞台器械,更是这起事故的主要责任人之一。
责任人三:设备提供与工程方 剧院是人们观赏文化艺术演出的地方,当然也需要舞台设备工程商的打造。本次事故是舞台升降台坍塌,舞台升降台不论是超重还是因为机械设计存在缺陷或是制作安装过程中存在重大失误,都与提供舞台设备与安装舞台器械的设备供应与工程方有莫大关系。 记者了解到,金水仙大剧院的设备供应与工程方是宏艺,但泓博的官网却有该剧院案例,宏艺承接了金水仙大剧院的舞台设备设计和安装,而在事件发生之后,泓博在官网中已将漳州金水仙大剧院的工程案例展示页面删除。
责任人四:其他侵权人 如果能够查明是因为其他侵权人导致的事故,则由侵权人承担,管理人未尽到义务的承担相应补充责任。如果是除却演出主办方、剧院管理方和设备提供与工程方的其他人员造成事故,则由直接导致事故发生的人员承担责任,但剧院管理方、演出主办方仍要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全国剧场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金杰老师在讲述舞台安全时,多次说过舞台机械(台下设备)直接危及演职人员人身安全的是:剪切、挤压、跌落;这是需要我们共同关注的问题,预防这三种情况的发生。 而过去的毕节大剧院一号舞台升降台坍塌、西南科技大学的剧场升降舞台坍塌、北航大学升降舞台坍塌以及这次的漳州金水仙大剧院舞台坍塌,以上都是同一类问题。金水仙大剧院升降小舞台单边坍塌,说明是上场门处的钢丝绳或者刚性链断了,这是演出生产安全(财产安全)问题,是产品的质量问题。 演出主办方和剧院管理方做过“演出安全风险评估”、“危险指数评估”、“危险源识别”了没有?演出主办方和剧院管理方做过“应急预案及防范措施”了没有?剧院管理方做过重大演出巡检了没有? 在过去毕节大剧院舞台事故里,竣工验收时有6家单位盖章,结果事故之后有20多人被追究责任送入牢房。才过去没几年,又发生了类似的舞台事故,还是同样的技术问题,相关人员难辞其咎。 针对目前舞台搭建存在的问题,有专家建议 1.政府部门或行业协会可以成立专门的部门或是指定专业的机构负责临建舞台的安全验收。目前已有相关的舞台验收机构,但仍需加大监管和推广。一来可以避免安全验收工作流于形式;二来使验收检查工作更加专业化,尽可能消除舞台安全隐患。 2.政府有关部门可以联合演出业协会,对舞美舞台工程企业及其技术人员进行资质认证,目的在于提高舞美舞台工程企业准入的门槛,提高施工技术人员的水平,从而规范舞台搭建行业。同时,还可以对舞美舞台工程企业进行年度审核,对于出现舞台坍塌事故的企业进行相应的处罚。 3.为观众投保责任险。目前,为观众投保责任险还是一种自愿行为,法律对此并没有强制性规定。有些演出举办单位为了规避风险,会为观看演出的观众投保意外伤害险等险种,但是有些举办单位对演出的安全问题重视不够,并不乐意投保。建议相关部门可以出台规定,强制要求演出的承办单位为观看演出的现场观众投保。一旦发生事故,一来可以让受害人及时得到赔偿,使问题容易解决;二来可以降低举办单位的经营风险。少量保费,就可以达到双赢的局面,何乐而不为呢?
小结 “六一”前夕让儿童受此磨难,还有一名孩子永远无法醒过来,这次事故的责任人犯下了“重罪”!必须要让他们受到应有的惩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