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漳州市漳浦生态环境局分党组: 经研究决定: 刘贵熊同志任漳州市漳浦环境监测站站长(事业副科)。 因机构改革,该同志原任环保局行政职务自然免除。 中共漳州市生态环境局党组 2019年1月23日 漳州市生态环境局古雷港经济开发区分局: 经研究决定: 郑宝源同志任漳州市生态环境局古雷港经济开发区分局局长。 因机构改革,该同志原任环保局行政职务自然免除。 中共漳州市生态环境局党组 2019年1月23日 中共漳州市华安生态环境局分党组: 经研究决定: 李跃辉同志任漳州市华安生态环境局局长; 李南锋同志任漳州市华安生态环境局副局长(正科级); 李文金同志任漳州市华安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廖静同志任漳州市华安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因机构改革,以上同志原任环保局行政职务自然免除。 中共漳州市生态环境局党组 2019年1月23日 中共漳州市长泰生态环境局分党组: 经研究决定: 陈明峰同志任漳州市长泰生态环境局局长; 林树成同志任漳州市长泰生态环境局副局长(正科级); 林阿彪同志任漳州市长泰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林谋民同志任漳州市长泰生态环境局主任科员。 因机构改革,以上同志原任环保局行政职务自然免除。 中共漳州市生态环境局党组 2019年1月23日 中共漳州市南靖生态环境局分党组: 经研究决定: 吴瑞鑫同志任漳州市南靖生态环境局局长; 王文祥同志任漳州市南靖生态环境局副局长、主任科员; 吴金辉同志任漳州市南靖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刘坤生同志任漳州市南靖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陈鸿华同志任漳州市南靖生态环境局副主任科员。 因机构改革,以上同志原任环保局行政职务自然免除。 中共漳州市生态环境局党组 2019年1月23日 中共漳州市平和生态环境局分党组: 经研究决定: 李明聪同志任漳州市平和生态环境局局长; 朱永松同志任漳州市平和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曾长兴同志任漳州市平和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叶生华同志任漳州市平和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卢建东同志任漳州市平和生态环境局主任科员。 因机构改革,以上同志原任环保局行政职务自然免除。 中共漳州市生态环境局党组 2019年1月23日 中共漳州市东山生态环境局分党组: 经研究决定: 李结生同志任漳州市东山生态环境局局长; 欧惠聪同志任漳州市东山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周志毅同志任漳州市东山生态环境局主任科员; 林添伟同志任漳州市东山生态环境局主任科员; 陈义丹同志任漳州市东山生态环境局副主任科员。 因机构改革,以上同志原任环保局行政职务自然免除。 中共漳州市生态环境局党组 2019年1月23日 中共漳州市诏安生态环境局分党组: 经研究决定: 沈渊泉同志任漳州市诏安生态环境局局长; 陈鹏同志任漳州市诏安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林建贤同志任漳州市诏安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沈耀胜同志任漳州市诏安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因机构改革,以上同志原任环保局行政职务自然免除。 中共漳州市生态环境局党组 2019年1月23日 中共漳州市漳浦生态环境局分党组: 经研究决定: 李英明同志任漳州市漳浦生态环境局局长; 陈捍南同志任漳州市漳浦生态环境局副局长、主任科员; 尤芳艺同志任漳州市漳浦生态环境局副局长(正科级); 彭展科同志任漳州市漳浦生态环境局副局长(正科长级); 蔡聪智同志任漳州市漳浦生态环境局副主任科员。 因机构改革,以上同志原任环保局行政职务自然免除。 中共漳州市生态环境局党组 2019年1月23日 中共漳州市龙海生态环境局分党组: 经研究决定: 柯燕辉同志任漳州市龙海生态环境局局长; 吴少杰同志任漳州市龙海生态环境局副局长、主任科员; 苏水根同志任漳州市龙海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蔡长寿同志任漳州市龙海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因机构改革,以上同志原任环保局行政职务自然免除。 中共漳州市生态环境局党组 2019年1月23日 中共漳州市龙文生态环境局分党组: 经研究决定: 王鹏飞同志任漳州市龙文生态环境局局长; 王立平同志任漳州市龙文生态环境局副局长(正科级); 朱金梅同志任漳州市龙文生态环境局副局长(正科级); 朱柯龙同志为漳州市龙文生态环境局副科长级干部。 因机构改革,以上同志原任环保局行政职务自然免除。 中共漳州市生态环境局党组 2019年1月23日 中共漳州市芗城生态环境局分党组: 经研究决定: 陈松辉同志任漳州市芗城生态环境局局长; 吴加祥同志任漳州市芗城生态环境局副局长(正科级); 黄通辉同志任漳州市芗城生态环境局副局长、主任科员; 唐晓芬同志任漳州市芗城生态环境局主任科员; 张素丽同志任漳州市芗城生态环境局副主任科员。 因机构改革,以上同志原任环保局行政职务自然免除。 中共漳州市生态环境局党组 2019年1月23日 漳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局领导工作分工的通知 漳交办〔2019〕3号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常山开发区交通局、台商投资区建设局,局属各单位,局机关(高速办)各科室,驻局纪检组: 因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经市局党组研究,决定对局领导工作分工进行调整,现通知如下: 傅佳学(党组书记、局长、高速办主任):主持领导局党组和行政及高速办全面工作。 黄进安(党组副书记、副局长):负责组织人事、财务管理及教育培训、“双拥”、计生、世行项目、融资、审计和分管领域安全、环保、信访工作等及局长交办任务。分管人事科、财审科、市交通建设发展中心。 黄卫民(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普通国省干线养护管理、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含危桥、拆渡建桥)、扶贫开发、旅游交通、生态绿化和分管领域安全、环保、信访工作等及局长交办任务。分管养护管理科、市公路养护中心、交通建设工程技术管理中心,联系建设管理科。 林 云(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综合运输管理、公共交通、安全生产、现代交通物流、信息化、运输经济统计、反恐、维稳、综治、突发事件处置和分管领域安全、环保、信访工作等及局长交办任务。分管运输管理科、安全监督科(综治办)、市综合运输服务中心,联系科技教育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