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城市职业学院2019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2)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采集侠 人气: 发布时间:2019-05-24
摘要:漳州城市职业学院2019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为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关于依法治招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和高校实施 阳光工程 招生的要求,做好2019年招生工作,促进招生
五、收费标准与报到注册
(一)各专业学费严格按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联合出台的闽价费[2012]356号文件核定的标准收费,一般专业收费标准为6000元/生?年,艺术类专业收费标准为7200元/生?年。学生宿舍已统一安装空调,住宿费标准为970元/学年、1090元/学年。若福建省物价局、财政厅有新文件规定出台,则以新文件规定执行。
(二)学费和住宿费的清退办法严格按照福建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联合出台的闽价费〔2005〕435号文件规定执行。
(三)考生被录取后,需要根据《入学须知》的相关要求,及时办理入学注册手续,缴纳相应的学费,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考生无法按时报到的,需向相应的系请假,请假时间原则上不超过7天。考生报到时间以录取通知书为准。
六、学历文凭和学生待遇
(一)录取的学生属国家计划内统招生,学生毕业时,统一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的毕业证书。颁发毕业证书的学校名称:漳州城市职业学院。
(二)学院学生奖助形式主要有: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学院奖学金(一等奖学金1500元/人,二等奖学金1000元/人,三等奖学金600元/人);学院单项奖:(职业技能标兵600元/人、创新创业标兵600元/人、精神文明建设标兵600元/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后可申请国家助学金(特别困难生每人每年补助4000元,一般困难生每人每年补助2500元);学院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学生可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七、学院联系方式
招生电话:0596-2525888 2590666 2028007
传 真:0596-2590666
申诉电话:0596-2525690
学院网址:
院招生网:
公众号:zcvc1905
通讯地址: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西洋坪路27号
邮 编:363000
八、附则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招生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招生政策为准执行。
本章程解释权归漳州城市职业学院招委会,由招生办公室代表招委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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