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体能测试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试行)》分年龄组进行测试。测评项目为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体能测评时着运动鞋、运动服。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能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 附: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 1.男子组 项目 标准30岁(含)以下 31岁(含)以上 10米×4往返跑 ≤13″1 ≤13″4 1000米跑 ≤4′25″ ≤4′35″ 纵跳摸高 ≥265厘米 2.女子组 项目 标准30岁(含)以下 31岁(含)以上 10米×4往返跑 ≤14″1 ≤14″4 800米跑 ≤4′20″ ≤4′30″ 纵跳摸高 ≥230厘米 2、体检人选根据应聘者综合成绩,按照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选数量未达岗位招聘计划数,且本岗位无人员递补,从服从岗位调剂的应聘者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调剂进入体检。 3、由平和县公安局组织应聘者到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行承担。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第一部分人民警察职位要求(其中视力要求参照《通用标准》)、以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进行。拟聘用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平和县公安局视情组织复检,并以复检结果为最终体检结论。 4、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根据拟聘用职位的要求,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政治考核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政治考核的相关要求进行,重点审查是否具有不得招聘为辅警的情形。 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原则上根据体检、体能测试合格的考生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确定拟聘用人员后在“平和公安”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期限为5天。公示期满,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后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六、聘用 试用期原则两个月,试用期满后由用工单位对其进行考核,试用期考核合格的,正式与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或其它不适合警务辅助人员岗位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后,须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岗位调剂,做到爱岗敬业。劳动合同期满后自行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工作表现良好的根据需要可以续聘。 七、待遇 人均年薪50000元(含五险一金)。工资由级别工资、岗位考评、津补贴、年度绩效奖金等组成,约3000元/月,并随工龄增加而递增,单位按规定给予办理五险一金(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试用期只发基本生活费每月1500元。 八、其他事项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试题等,均与平和县公安局无关。郑重提醒广大报考者要诚信考试,考试作弊者取消考试资格,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公告未尽事宜以平和县公安局政工室解释为准,咨询电话:13605067696,13850423112。 附件:1、平和县公安局招聘辅警报名资格审核表 2、平和县公安局招聘辅警政审表 平和县公安局 2019年12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