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审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含计划生育)情况、学习和工作表现、身份状况等。进入政审环节人员需提供居委会开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和辖区派出所开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材料。政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不提供上述材料的,视为放弃政审。 (六)递补与调剂 如出现体检、政审不合格或放弃体检、政审的,用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递补相关人选。如安排递补,递补名额根据应聘人员专业特长和总成绩,结合岗位需求,择优进行递补与调剂。 (七)公示与聘用 通过上述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其名单在“福建省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上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按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由福建省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厦门海关缉私局工作,接受用人单位的统一培训和统一管理。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内将进行培训、试用和考核,考核或表现不合格的,双方终止劳动关系。 五、弃权处理 从笔试到聘用的任一环节中,因个人原因主动放弃的,以及已办理劳务派遣手续但未按时报到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且3年内不得再次应聘厦门海关缉私局警务辅助人员职位。 六、薪酬待遇 年薪包干经费为6万元,包括按国家规定缴纳的五险一金、置装费、年终绩效等。 七、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及其附件。应聘人员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隐瞒真实情况或提供虚假情况的,或在应聘过程和应聘期间弄虚作假,违反诚信原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所签劳动合同无效,必要时追究相关责任。 (二)此次招聘考试总成绩保留1年,在此期间,若有聘用人员解除劳动关系,可从考试合格的应聘者中按成绩高低依序递补。 (三)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厦门海关缉私局警务辅助人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四)在职人员应聘的,由应聘者本人自行妥善处理与原工作单位的关系。 (五)本公告由用人单位负责解释,福建省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将协助用人单位对相关咨询进行答复。咨询电话:0592-5315848(张小姐)、0592-5073676(张先生),开通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附件: 1.厦门海关缉私局2019年公开招聘缉私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xlsx (在线预览) 2.厦门海关缉私局2019年公开招聘缉私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xls (在线预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