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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强化集体研究和会议记录管理。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讨论决定”环节的党委会到会人数、发言次序等规定,专人做好讨论记录和党委会会议纪要。二是加强学习。邀请市委组织部干部三处领导作新修订的《干部选拨任用工作条例》专题辅导报告。 14.关于“未执行干部选任‘凡提四必’规定”的问题 按照中共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2019年印发)和《福建省事业单位领导人管理办法(试行)》(闽委办发[2017]19号)的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学校《关于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细则》,严格执行干部选任“凡提四必”规定。 15.关于“干部考察不严谨”的问题 严格执行学校《关于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细则》,明确考察工作要求,突出政治标准,形成详细的考察文书档案,做到考准考实。 16.关于“干部任前公示时间不符合要求”的问题 学校党委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吸取经验,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干部提任的任前公示严格按照5个工作日进行公示公告。 17.关于“违反规定选任问题干部”的问题 党委今后进一步加强学习,准确把握政策,严格组织人事工作纪律,严格执行学校《关于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细则》规定的工作要求和程序。 18.关于“个别干部在选拔过程中存在违反组织纪律行为”的问题 根据市委巡察组移送的关于个别干部存在违反组织纪律行为问题线索,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学校党委已免去该同志现任职务,给予该同志党内警告处分。对学校党政班子、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纪委委员和各党总支纪检委员进行警示教育。各党总支再次组织全体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并进行测试,强化党员纪律规矩意识。 19.关于“照顾性返聘多名退休干部”的问题 一是全面清理行政管理岗位的退休返聘人员。截至2019年8月,退休返聘人员均已不再续聘。二是撤销学校党委原相关决议,清退为原厦门市科教服务中心经营管理人员发放的“发展贡献奖”,共计38638.69元(税后)。三是对相关责任人员批评教育。今后加强学习,按照上级政策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完善学校人员聘用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人员聘用工作。 20.关于“干部出国出境审批管理不严”的问题 一是开展对因私出国(境)情况进行自查,对未经审批私自出国的1名中层干部予以通报批评,责成其在党支部做深刻检讨。二是修订并实施学校《关于进一步规范因私出国(境)审批制度的通知》,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学校党员、高级职称、干部因私出国(境)审批和管理。三是加强学习教育。召开进一步规范因私出国(境)审批管理专题工作会议,学校中层以上干部、高级职称教职工、全体党员参会学习。 21.关于“个别干部未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问题 一是加强谈话提醒和批评教育。学校党委书记约谈个人事项报告存在漏报现象的1名中层干部,进行严肃批评教育。二是组织学习,加强教育。学校党委书记亲自主持副处级及以上干部(包括拟提任的10名副处级干部)深入学习《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核查结果处理办法》。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22.关于“存在借课题调研之名旅游、探亲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的问题 一是自查自纠、全面核查,截至7月5日共清退课题调研、出差、培训、会议等不规范支出经费31.33万元。二是进行批评教育,对课题调研经费不规范使用、且在全面核查阶段才办理退费的9名教职工予以批评教育。三是完善制度,加强管理。对经费审批人员进行提醒谈话,加强课题经费管理,完善报销流程,强化报销审批监管。四是对巡察组移交的电子系1名教师和图书馆1名干部外出调研借机旅游、探亲的问题线索依规依纪处理,学校纪委已对电子系该名教师予以党纪立案,驻市教育局纪检组对图书馆该名干部进行党纪立案。 23.关于“公务接待管理不严”的问题 一是自查自纠,清退不规范公务接待报销费共计63572元。二是党政主要领导对接待不规范、管理审批不严进行自我批评。对负责公务接待审批和报销审批的职能部门进行批评教育,进一步增强按规接待、按规审批意识和能力。三是完善流程,强化教育,强化督查。调整改进国内公务接待审批报备工作,完善审批流程。组织各院系各部门认真学习学校《国内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开展2019年上半年“1+X”项目公务接待专项督查。 24.关于“存在扩大范围组织教职工疗养”的问题 一是清退有关人员参加疗养经费。时任学校党委、工会委员会成员承担决策责任,参加疗养活动的时任党委委员、工会委员清退活动费用。参加疗养活动的非一线且近5年来没有获评学校先进及以上荣誉的人员清退参加活动费用,清退工作拟于10月底前完成。二是学校2016年制定的教职工疗休养方案不再执行,该方案原计划安排但还没组织开展的疗休养批次,不再组织实施。 25.关于“落实审计整改工作不够有力”的问题 学校加大工作力度,于8月分别向厦门市教育局、厦门市财政审核中心提交学校《关于一期工程项目调整概算的请示》和《一期工程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核情况告知函>的复函》,目前等待市教育局、市发改委和市财政审核中心的最终批复。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26.关于“执行纪律不够严格”的问题 一是对1名到浙江调研午间饮酒的干部和1名将学生集体培训费存入个人账户的干部分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学校纪委目前已党内警告处分4人,诫勉1人,党纪立案2人,通报批评2人。对巡察组移交学校纪委的4件问题线索进行核实。配合党委对巡察组移交的7件信访件进行核实,已全部核实上报。二是认真反思总结,党委领导班子在2019年班子民主生活会上深刻剖析,提出改进措施。市教育纪工委领导进行专题指导。三是根据学校章程,全面推进依法治校,进一步完善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机制,进一步强化信息公开。推进信访举报案件了结澄清机制建设,加强党员纪律教育,努力构建风清气正、健康向上的良好政治生态。四是组织纪检干部专题培训。积极参加上级纪检监察部门组织的专题培训,举办学校2019年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班,进一步提高纪检干部的履职能力。 27.关于“开展各类专项检查不严不实”的问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