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上述股权转让变更登记手续已完成,公司不再持有NOVABEYOND TECHNOLOGY(SD)PTE.LTD。任何股权,也不再将其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公司不存在为NOVABEYOND TECHNOLOGY(SD)PTE.LTD。提供担保、委托理财的情形,NOVABEYOND TECHNOLOGY(SD)PTE.LTD。也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四、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西安超斯塔科技有限公司、香港百泽惠科技有限公司、NOVABEYOND TECHNOLOGY(SD)PTE.LTD。为龙域之星的全资子公司,经双方协商一致,龙域之星同意将上述三家全资子公司的100%股权转让给自然人严露。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龙域之星同意将所持有西安超斯塔科技有限公司、香港百泽惠科技有限公司、NOVABEYOND TECHNOLOGY(SD)PTE.LTD.100%的股权分别以100万元人民币、67.5万元人民币、0元人民币的价格转让给严露,如所转让三家公司的股权中有尚未到资的注册资本由严露按章程规定如期到期。严露同意按此价格和条件购买该股权。 2、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在办理股权转让变更登记前,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协议,但必须签订书面变更或解除协议: A、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 B、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 C、由于一方或双方违约,严重影响了守约方的经济利益,使协议履行成为不必要。 D、因情况发生变化,经过双方协商同意变更或解除协议。 3、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五、涉及出售资产的其他安排 本次出售资产不涉及关联交易及其他安排。 六、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权转让变更登记手续已完成,交易对方已支付完毕全部股权转让款,公司不再持有上述三家孙公司任何股权。本次交易有利于调整和优化公司的资产结构,对公司的主营业务、持续经营能力和财务状况不会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股权转让协议》及工商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 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