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25 证券简称:编号:2019-096 持股5%以上的建瓯惠椿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公司股东建瓯山坡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月25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010),公司股东建瓯惠椿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惠椿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建瓯山坡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山坡松投资”)拟在2019年2月25日至2019年8月24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合计减持公司的股份不超过568万股,即不超过公司当时总股本的1.2387%,其中惠椿投资拟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公司的股份不超过440万股,即不超过公司当时总股本的0.9596%,山坡松投资拟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公司的股份不超过128万股,即不超过公司当时总股本的0.2792%。本次减持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进行,且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公司于2019年2月23日及2019年2月26日分别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执行事务合伙人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9)及《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执行事务合伙人变更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019-020),惠椿投资于2019年2月完成了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工商变更登记,林松华先生由普通合伙人变更为有限合伙人,并不再继续担任惠椿投资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及不再执行惠椿投资合伙事务。惠椿投资本次工商变更完成后,根据《合伙协议》的相关规定,林松华先生对惠椿投资不构成控制;惠椿投资不再是林松华先生及山坡松投资的一致行动人。 公司于2019年2月28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计划减持数量过半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1),截至2019年2月27日,惠椿投资本次减持计划的减持数量已经过半,惠椿投资共计减持公司股份数量2,506,53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0.5466%)。 公司于2019年5月28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1),截至2019年5月24日,惠椿投资和山坡松投资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经过半,惠椿投资共计减持公司股份数量2,506,53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0.5466%)。 公司于2019年8月15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公司股东执行事务合伙人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87),山坡松投资于2019年8月完成了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工商变更登记,林松华先生由普通合伙人变更为有限合伙人,并不再继续担任山坡松投资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及不再执行山坡松投资合伙事务。山坡松投资本次工商变更完成后,根据《合伙协议》的相关规定,林松华先生对山坡松投资不构成控制;山坡松投资不再是林松华先生及惠椿投资的一致行动人。 公司于2019年8月26日收到惠椿投资和山坡松投资分别出具的《关于减持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实施结果的告知函》,截至2019年8月24日,惠椿投资和山坡松投资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届满。依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具体实施结果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 2、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截至2019年8月24日,惠椿投资和山坡松投资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届满,惠椿投资共计减持公司股份数量2,506,530股(占目前总股本的0.5474%,下同),山坡松投资未减持公司股份,具体明细如下: 备注:本次减持股份不涉及公司股东兼董事长、总经理林松华先生通过惠椿投资间接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东兼董事长、总经理林松华先生将继续履行《股票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其持有的上述股份。 3、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备注:本次减持前后,公司股东兼董事长、总经理林松华先生通过惠椿投资和山坡松投资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分别为25,470,787股和6,334,848股,共计31,805,635股,前述股份性质虽然为无限售条件的股份,但是根据林松华先生做出的《股票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承诺》, 前述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仍不可上市流通。 二、其他相关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