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公告编号:2019-62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二〇一九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19年7月12日召开二〇一九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二〇一九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具体详见2019年6月25日的巨潮资讯网()。 2019年7月1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贸控股”)提交的《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追加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九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因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二〇一九年度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子公司转让所持丹阳信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挂牌底价的议案》,为提高决策效率,国贸控股提议将该项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请公司二〇一九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和《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子公司转让所持丹阳信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挂牌底价的公告》,刊载于2019年7月2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 截至公告日,国贸控股持有公司54,411,608股,持股比例为13.38%,上述临时提案在股东大会召开10天前提出并送达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董事会审核,国贸控股具有提出临时提案的资格,临时提案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提案程序和内容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请公司二〇一九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公司二〇一九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等其他事项不变。增加临时提案后,公司关于召开二〇一九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九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19年6月24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二〇一九年度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二〇一九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7月12日14:50 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7月11日-2019年7月12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7月12日9:30至11:30,13:00至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7月11日15:00至2019年7月12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9年7月5日(周五) 7、出席对象: (1)截至2019年7月5日(周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厦门市湖里区仙岳路4688号国贸中心A栋11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 1、审议《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租赁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审议《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厦门大邦通商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3、审议《关于二〇一九年度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增加提供信用担保的议案》; 4、审议《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并修订的议案》; 5、审议《关于调整子公司转让所持丹阳信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挂牌底价的议案》。 (二)披露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职权范围,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二〇一九年度第九次会议、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事项合法、完备。 以上提案已于2019年6月25日、2019年7月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予以披露。 (三)特别强调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