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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福建省2020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采集侠 人气: 发布时间:2020-08-04
摘要: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福建省2020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实施方案》的通知,近日,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印发了《福建省2020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实施方案》,

北极星VOCs在线讯:近日,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印发了《福建省2020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实施方案》,全文如下: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福建省2020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设区市生态环境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局: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打赢蓝天保卫战的部署要求,根据生态环境部《2020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方案》(环大气〔2020〕33号)和《关于组织开展夏季臭氧污染防治强化监督帮扶工作的通知》(环办执法函〔2020〕321号),结合我省实际,我厅制定了《福建省2020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切实把政治、思想、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和生态环境部的工作部署上来,大气环境管理、执法、监测、科研等相关内设机构、直属单位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加强协作、紧密配合,坚决打好VOCs治理攻坚战、打赢蓝天保卫战,持续改善我省空气质量。

各地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生态环境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监测、执法、人员、资金保障等予以倾斜,各驻市站予以配合。要加强督促指导,统筹纳入相关考核工作,强化调度机制,确保抓实抓细抓落地。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同配合,引导相关行业协会有效发挥桥梁、监督等作用,形成工作合力。

省生态环境厅将继续深入开展“长空亮剑”臭氧污染治理强化监督帮扶行动,组织大气环境管理、执法、监测、治理等力量,以夏秋季(7—10月)为重点时段,以厦漳泉、环湄洲湾、环罗源湾—三都澳为重点区域,以石化、化工、制药、印刷、喷涂、制鞋等为重点行业,主动“送政策、送技术、送服务”到基层一线,推动VOCs治理攻坚走深走实。同时,加强调度预警,对2020年优良天数比率约束性指标进展缓慢、VOCs治理问题突出的地区,将视情开展点穴式、机动式专项督察,夯实属地责任。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2020年7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福建省2020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

实施方案

近年来,随着我省工业领域脱硫脱硝除尘治理水平全面提升,特别是火电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全面完成,钢铁行业和65蒸吨及以上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工业炉窑和燃煤锅炉综合治理等加快实施,VOCs治理的短板愈加凸显,日益成为导致城市大气臭氧和PM2.5复合污染的重要因素,成为影响我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的痛点、堵点、难点。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坚决打好VOCs治理的翻身仗、打赢蓝天保卫战,根据生态环境部《2020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方案》(环大气〔2020〕33号)和《关于组织开展夏季臭氧污染防治强化监督帮扶工作的通知》(环办执法函〔2020〕321号),结合我省实际,在全省开展夏秋季VOCs治理攻坚行动,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统筹疫情防控、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和打赢蓝天保卫战重点任务,推动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坚持依法治污、科学治污、精准治污,做到问题精准、时间精准、区位精准、对象精准、措施精准,以厦漳泉、环湄洲湾、环罗源湾—三都澳为重点区域,以夏秋季(7—10月)为重点时段,全面加强VOCs综合治理,协同推进氮氧化物削减,全省VOCs排放总量较2015年下降10%以上,氮氧化物排放量进一步下降,有效遏制臭氧污染,力争全省污染天数同比下降,推动各地市优良天数比率约束性指标全面完成,持续改善我省大气环境质量。

二、重点任务

(一)坚持久久为功和短期攻坚相衔接。坚定不移把加强VOCs综合治理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大气污染防治的重点工作,作为协同控制O3和PM2.5污染的战略指针,深入实施国家《“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福建省臭氧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等政策文件,逐步摸清全省VOCs治理的家底,系统梳理涉VOCs行业企业分布状况及排放特征,建立分地区、分行业、分组分的精细化管控清单,推动VOCs治理常态化、长效化。通过短期攻坚行动,探索并建立完善行之有效的VOCs治理模式,加以总结提炼、复制推广,并有效带动提升全省基层生态环境部门执法监测等实战能力。

(二)坚持全面推进和突出重点相结合。按照“应治尽治”“应收尽收”“应管尽管”的原则,综合采取行政、财税、技术、法律等措施手段,推动实现VOCs治理全覆盖、无死角,着力补短板、强弱项,全面提升VOCs治理水平。坚持分区分类分业施策,要针对臭氧污染相对突出的莆田、泉州、福州等沿海设区城市及闽侯、泉港、惠安等县级城市,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大力度推进VOCs治理攻坚,为遏制臭氧污染赢得主动;要针对家具、制鞋、印刷等行业中小微企业普遍单一采用光氧化、光催化、低温等离子、活性炭吸附等较为低效治理工艺的情况,强化测管联动等手段,推动升级改造;针对烯烃、芳香烃、醛类等活性物种,依托光化学组分网监测数据,对接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开展溯源解析、靶向治污。

(三)坚持绿色发展和源头防控相促进。贯彻新发展理念,聚焦福州福清江阴、湄洲湾、漳州古雷等石化基地,以及泉州和莆田制鞋、漳州和莆田家具、南平和宁德合成革、龙岩和宁德涂装等产业集群,加快调结构、优布局、强产业、全链条,促进绿色转型。宏观层面,加快推动科技创新、技术改造、产业结构调整步伐,特别是联合石化、中化泉州、福海创PX、翔鹭石化PTA等重点炼化、石化企业要对标国内先进水平,持续实施提升整治,为高质量发展腾出空间。微观层面,实施原辅材料绿色化,严格落实国家和地方产品VOCs含量限值标准,大力推进低(无)VOCs含量原辅材料替代,着重推动泉州和莆田制鞋业胶水水性化及印刷、家具、合成革等行业原辅材料替代。

(四)坚持帮扶指导和严格监管相统一。深入开展“长空亮剑”大气污染强化监督帮扶,组织大气环境管理、执法、治理等力量深入基层一线、生产车间,强化“送政策、送技术、送服务”,做好政策解读和帮扶指导,引导企业自觉守法、自我管理,强化源头、过程、末端全流程控制,做到减污增效。常态化开展VOCs专项执法行动,严格执行《大气污染防治法》《福建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有效落实VOCs无组织、制药工业和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等国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我省工业企业、工业涂装、印刷行业等相关地方标准,严厉打击废气收集不到位、偷漏排、闲置污染设施、超标排放等各类违法行为,并加大曝光力度,形成震慑效应。

责任编辑:采集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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